东西湖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1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01日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 【小】

 

武汉市东西湖区教育局办公室文件

 

 

 

东教办[2010]16

                                             

 

 

东西湖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10

 “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级各类中小学、职校、幼儿园:

根据东西湖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0年东西湖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东安[2010]8号)要求,区教育局决定在6月份集中开展学校“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有关活动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为指导,以“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为目的,以“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在全区中小学师生中大力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安全工作“落实”和“攻坚”,不断增强师生安全意识,提高师生自我安全保护的能力,为创建平安学校营造良好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10612010630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教育局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

  长:李义国 彭 

副组长:潘运安肖俊元 李行铜

  员:张  锐 杨晓章 徐全斌 李世和 颜昌俊 崔新平

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党政办公室,张锐任办公室主任。

四、活动内容

通过会议,启动学校“安全生产月”活动,大力开展安全教育宣传,重点抓好交通安全、游泳、卫生、防火、防暴、自护自救等内容的教育。

五、具体措施

1、抓宣传教育。各学校(幼儿园)从6月份开始,在学校门前统一悬挂“加强校园安全治理,确保学生安全健康”或“安全教育,从娃娃抓起”的横幅;组织一次全校师生“安全教育活动月”的动员大会;出一期板报;开一次主题班会;召开一次家长会或制发一份告家长书;走进社区进行一次宣传活动,不断强化师生安全意识,营造社会、学校、家庭全员进行学生安全教育的浓厚氛围。

 2、抓学习普及。各校要聘邀公安、消防等部门工作人员,讲授《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的安全知识,进一步使学生学法、知法、守法,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3、抓安全预防。沿107国道和吴家山地区的学校,要成立学生“交通安全岗”,维护学生在上学、放学途中的安全;各校要成立学生游泳安全“巡查队”,确保学生在无安全保障的水域内不发生溺水事故;各校要成立校园安保队,加强校园及周边的安全巡查。各校要根据当地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开展一次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提高学生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同时检验预案的可行性,使学校领导、师生在面对紧急情况时明确应急方法。

4、抓排查整治。各校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切实贯彻落实区教育局关于安全工作会议中提出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明确学校领导、教师的相关职责,整合当地部门力量,加大学校安全隐患(校舍、消防、食品卫生、高危人员等)、校园周边环境问题的自查和整改力度,查一处,改一处,把安全隐患降低到零界限,为师生创设一个最具有安全感的环境。

5、抓督办落实。区教育局将对学校“安全教育月活动”进行不定期的随机检查,对积极、认真贯彻区教育局安全工作要求的学校和典型的做法及时加以总结、推广;对在检查中态度不端正、行动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严重的学校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

六、活动要求

1、各校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行动,校长、书记要亲自挂帅,细致谋划,精心部署,确保 “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2、各校要紧紧围绕“安全发展,预防为主”活动主题,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好各项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有组织、有方案、有行动、有效果。

3、各校要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档案资料,包括本次活动资料应留存备查。同时,请各校将活动方案于201065前及活动总结于2010630前上交区教育局办公室。

联系人:李欣

联系电话:83216641

                                                       00年五月三十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月   活动   通知

:市教育局办公室、区安监局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职校 、幼儿园

东西湖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0530日印发

共印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