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武汉市《关于2009年组织全市千名中小学生免费参加暑期夏令营活动报名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09年04月02日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 【小】

各级各类学校:

为了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努力实践“办人民满意教育”,关爱弱势学生群体,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贯彻市教育局在2009年夏令营活动中,面向农村偏远地区、城市贫困家庭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中的中小学生,组织我区80名品学兼优学生免费参加市暑期夏令营活动。现将组织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武汉市中小学生励志快乐成长暑期夏令营。

二、活动时间和地点

1.活动时间:2009年暑期分批进行,每批共三天两晚 。

具体时间待定。

2.活动地点:

武汉市内。

三.报名条件与程序

1.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本次免费夏令营活动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       系来自武汉市农村边远地区、城市贫困家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中小学生,中小学生中的孤儿、烈士子女;

(2)       品学兼优,身体健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

(3)       学生及其监护人资源提出申请参加免费夏令营活动。

2.工作程序:

(1)       根据分配名额和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推荐意见,组织学生填表;

(2)       学生所在居住社区审核证明;

(3)       学生所在学校初审,并公示参加免费夏令营的学生名单,公示结果报区教学条件与后勤服务管理办公室;

四.工作日程安排

各校必须在2009515日前完成学生报名及审核工作,并按分配名额,将本校拟参加免费夏令营活动的学生名单报区教学条件与后勤服务管理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1.各校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策划,精心组织,做好相关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参与到夏令营活动中来,切实将政府关爱弱势群体的惠民正常落到实处。

2.大力宣传此次免费夏令营活动的目的、意义,一方面是参加活动的学生切实感受到政府、社会和学校的关怀,同时,也为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关爱学生弱势群体、关注和支持我区的学校后勤与勤工俭学工作,营造良好环境和氛围。

3.加强管理,增加报名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徇私指派学生参加免费夏令营活动,原则上不得安排市、区、校领导及相关工作人员子女参加免费夏令营活动,对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各校操作需按以上时间、程序和要求办理,过时未办视为主动放弃,名额上收。快乐暑期夏令营推荐表,社区和学校必须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如有空缺,视为主动放弃。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华甫           联系电话:8321664513006119939

 

附件:

1.武汉市教育局免费接待中小学生快乐暑期夏令营推荐表

2.东西湖区教育局免费接待中小学生快乐夏令营名额分配表

 

 

东西湖区教学条件与后勤服务管理办公室

00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