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2004——2010年)》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9日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 【小】

各区教育局、大单位教育局(处)、市属大中专院校、局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2001——2010年)》精神,现将《武汉市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2004——201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二OO五年一月十日


                                    武汉市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
                                        (2004年——2010年)

    艺术教育是学校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和内容,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学生道德水准、陶冶高尚情操、促进智力和身心健康发展的有力手段,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切实加强学校美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我市认真贯彻实施《全国学校艺术教育总体规划(1989——2000年)》,学校艺术教育在法规建设、行政管理、教师队伍、科学研究、教学活动、设备器材等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各项工作步入正轨。但是,从整体上看,学校艺术教育还处于相对薄弱地位。为了适应新时代人才的需要,根据党的十六大关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和任务之一”的目标,结合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2001——2010年)》和《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教育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以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为目标,以深化课程改革为核心,以提高教师队伍建设为关键,以普及学校艺术教育为重点,以开展艺术教育活动为载体,遵循面向全体学生、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讲求实效的原则,按照艺术教育是学校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和内容的要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努力开创新世纪我市学校艺术教育工作新局面。
    二.发展目标
    到2010年,幼儿园阶段进行多种艺术教育活动,入园儿童普遍受到良好的早期艺术教育;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城市学校艺术课程开课率达到100%,农村学校逐步达到100%;高中阶段所有学校按规定开设艺术课程;师范院校、中等专业学校结合实际情况普遍开设艺术类必修课或选修课程,逐步纳入教学计划,计入学分。
    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建设一支能基本满足各级各类学校艺术教育需要的教师队伍。
    加强教育科学研究,深化艺术课程教学改革,全面提高艺术教育教学质量。
结合贯彻落实中小学生课外文体活动工程,面向全体学生组织艺术社团或艺术活动小组,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内外艺术活动,每个学生至少要参加一项艺术活动。
    普及现代化艺术教育技术手段,使学校艺术教育需要的器材和设施达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要求。
    逐步加大经费投入,保证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的开展。
    建立健全学校艺术教育管理机构,形成市区校三级工作网络,不断提高艺术教育管理水平。
    到2010年,建立适应新世纪需要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大、中、小相衔接的学校艺术教育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课程要求,推进教学改革
    1.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普通小学、中学和高级中学要按新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并将艺术教育课程纳入期末考查和毕业考核科目;职业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的艺术课程要进行考试(考查);高等学校要结合实际,开设各种艺术类选修和限定性选修课程,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
    2.推进艺术教育教学改革。以新课程标准为依据,以培养学生艺术鉴赏力、表现力和创造力为重点,组织艺术教师广泛开展教学研讨活动,大胆探索,积极创新,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手段,根据艺术教育规律,遵循学生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创造性地组织教学活动,提倡探索性学习方法,促进艺术教育与其它学科教学之间的渗透,形成跨学科、多层面、综合的艺术教育特色。
    3.加强艺术课教材建设。根据教育部提出的“实现基础教育阶段艺术课教材现代化,多样化”的设想,积极推进地方教材的建设,推进教育内容的改革。要以市教研室为主体,以武昌、江岸、江汉、桥口等课改实验区为依托,组织骨干教师认真筛选教材内容,吸纳多元艺术要素,挖掘地方艺术教育资源,丰富艺术教育内涵,构建特色艺术教育课程,编写出质量较高、能在全国产生一定影响的教学用书。为扩大学生的学习视野、推进高中段学分制改革实验创造条件。
    4.改革艺术教育评价。打破传统单一、主观、片面的考评模式,采用多种评估方式和手段,在对学生进行艺术技能的掌握和认知水平评价的同时,注重评价学生在情感态度,审美能力和创新精神等领域的发展水平,要把静态的教学评价结果和动态的在学习过程中体现的能力评价结合起来,全面综合地对学生的学习和教师的教学作出客观的评价。
    (二)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
    1.积极推进课外文体活动工程。围绕“观念创新、环境创新、活动创新、机制创新”的工作目标,大力加强学校“快乐园地建设、体艺团队建设、校园文化建设”,落实“每天一小时”课外活动时间,帮助每个学生掌握1-2项体、艺技能,提高学生综合艺术修养和实际能力。至2010年,市教育局将在全市分阶段评出50所示范校,6个省级“示范区”,武汉市争创全国“示范区”。
    2.加强艺术团队建设。全市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组建学生艺术社团或艺术活动小组,每个学生至少要参加一项艺术活动。成立市教育艺术团和组建艺术人才俱乐部,积极开展艺术交流活动,努力形成我市艺术教育骨干队伍和对外展示交流的窗口。
    3.开展丰富多彩的艺术教育活动。组织引导学生参加艺术教育实践,开展文化下乡、精神文明进社区等形式多样的艺术教育活动。各校每年、各区每两年、全市每三年举办一届学校艺术节,见年一次开展合唱、校园集体舞等比赛,以“七色光·走进艺术”巡演、“快乐校园对对碰”等特色活动为引领,展示当代学生风采,普及艺术教育知识,丰富学生文化生活,打造我市学校艺术教育“雅俗共赏,重在普及”的特色,形成“人人有特长,班班有歌声,校校有队伍,月月有活动”的局面。
    4.充分发挥社会艺术教育资源的作用。争取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文化局的大力支持,与省市有关文艺团体等单位紧密合作,继续组织好以广大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月末音乐会;与湖北美院等高校、部分艺术社会团体加强沟通和协作,积极开展艺术教育方面的活动,努力形成在社会文化、经济背景下多元、开放的艺术教育态势。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1.配齐配足艺术教师。至2005年,乡(镇)中心校以上的各级各类学校都应配齐配足专职艺术教师,规模较大的学校应设立艺术教研组,艺术特色学校可放宽编制1—2人;至2010年,乡(镇)中心校以下小学也要配齐专职或能胜任艺术教育教学工作的兼职艺术教师。
    2.加强艺术教师继续教育。实施“园丁工程”,以全体艺术教师为目标,以艺术骨干教师为重点,通过校本培训、市区集训、专项调训等多种形式,努力提高教师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至2010年,培养一批艺术教育学科带头人,形成一支符合时代要求,能发挥示范作用的艺术骨干教师队伍。
    3.落实相关待遇。合理确定艺术教师的任课负担,对特长生的辅导和组织开展课外活动应计入课时总量,并享受与其他教师相同的课时津贴。专职艺术教师在职务评聘、工资、住房、奖励等方面,应享有与其他学科教师同等待遇。
    (四)开展教育科研和合作交流
    1.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艺术教育科研的领导,提供科研信息,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依托协会、学会等组织,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学校要制定研究规划,确定研究选题,配备相关人员,聘请有关专家,提供必要经费,抓住艺术教育改革中难点、热点问题积极进行研究,通过课题研究,培养锻炼队伍、提高理论水平,促进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2.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交流。鼓励开展校际交流,努力实现资源共享。组建艺术教育特色学校联谊会,形成集团办学优势。发展与在汉高校合作建设艺术教育,并拓宽艺术特长学生升学渠道。开展国际交流、合作,吸纳当代先进艺术教育理念,通过互访、演出等交流活动,努力扩大武汉艺术教育的影响,树立武汉教育的良好形象。
    (五)推进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和发展
    1.充分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艺术教育教学质量和艺术教师计算机辅助教学水平。至2005年,全市中心城区和条件较好的新城区大中小学艺术教师,全部能利用网上艺术教育资源和运用计算机进行辅助教学;2010年,条件较差的新城区学校艺术教师均能利用网上艺术教育资源和运用计算机进行辅助教学。
    2.根据艺术教育发展的需要,鼓励艺术教师自制艺术教育电子课件,组织专业人员研制开发艺术教育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为学生的学习和艺术发展提供教育环境和空间。
    3.建立全市学校艺术教育资源库。充分利用教育网站平台,建立艺术教育网点,介绍国内外优秀艺术教育教学理论,发布全国、省市艺术教育信息,广泛开展艺术教育、教学研究的展示交流活动,为艺术教师提供便利快捷的信息和素材。
    (六)加强艺术教育的管理,提供必要保障
    1.各区、大单位教育行政部门应设有专门机构管理学校艺术教育工作,配备专职艺术干部,作好本地区学校艺术教育管理工作。学校要有一名校级领导负责学校艺术教育工作,并明确校内艺术教育管理部门;艺术特色学校、艺术师范专业院校要成立艺术教育委员会或艺术教育领导小组;切实贯彻国家颁布的有关学校艺术教育的方针、政策和行政法规,完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交给的任务,创造性地开展学校艺术教育工作。
    2.充分发挥市教育局领导下的艺术教育委员会的作用。作为教育行政部门的咨询机构,要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
    3.进一步完善市、区两级教科研网络。在市教育局的领导下,两级教科研部门要加强对我市学校艺术教育教学工作的业务指导,配齐专职音乐、美术教研员,认真落实《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新课程标准和有关教育教学改革的要求,指导教材教法改革,进行教学质量的考核评估,组织教学经验交流。
    4.加强学校艺术教育法规建设。市教育局将制定与《武汉市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规划》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各区、大单位教育局(处)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学校艺术教育管理规章制度,并建立学校艺术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制度。
    5.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大对学校艺术教育的经费投入,确保艺术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市教育局每年将拿出一定的经费投入学校艺术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教育部规定配建艺术课教育器材及场所,进一步做好学校艺术教育工作。
    落实本规划是一项十分繁重而艰巨的系统工程,是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实现教育整体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完成本规划提出的发展目标和任务,采取措施,扎实工作,为开创我市学校艺术教育新局面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