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教委〔2010〕45 号

来源: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27日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 【小】

东教委〔201045

 

关于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创先争优考核评议活动的

   

 

各校:

为深入推进全区教育系统创先争优活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不断激发各校党组织和党员创建先进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的热情,根据区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区开展考核评议活动的方案》(东创先发【2010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考核评议方案。

一、考核评议的主体对象

全区各校及二级单位党组织和全体党员

二、考核评议的方式

1、考核评议工作在区教育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各单位党组织具体组织实施,全面负责本单位内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考核评议情况。

2、考评实施百分制计分。主要采取“听、看、查、访、评”等方式进行。“听”,即听取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和党员自查报告;“看”,即看活动场地、宣传阵地、读书笔记等;“查”即核查有关文件、活动记录、承诺书等档案资料;“访”,即走访部分党员、群众,了解核实情况;“评”,即组织党员、群众进行民主测评和民主评议。

3、考核评议要注重党员群众评议工作,对于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活动开展情况主要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

三、考核评议时间安排

考核评议活动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12月上旬):评议阶段。各单位党组织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群众代表座谈会等形式,请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对本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本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对所属支部党员承诺践诺情况进行点评,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总结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方向,并填写评议意见表(见附件)。

第二阶段(12月中下旬):考核打分。各单位党组织根据领导点评和党员群众评议情况,对照具体考核标准进行打分,并把考评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四、考核评议的主要内容和标准

党组织主要看是否围绕中心工作来开展创先争优;是否围绕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来开展创先争优;是否注意解决活动中遇到的问题,不断创新活动方式和载体;是否形成党群共建,支部带单位、党内带党外,齐抓共创的工作格局;是否兑现承诺,党员群众是否满意。党员主要看是否积极自觉参加活动,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是否立足本职岗位创最佳业绩;是否发挥自身专长和能力,自愿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尽力为服务群众;是否在关键时刻、危险面前挺身而出,不惜牺牲个人利益;是否兑现公开承诺的内容。党组织成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还要考评是否按分工抓好分管工作和部门的创先争优活动;是否经常到联系点指导工作;是否带头参加活动作表率。

党组织考评标准:

(一)活动组织(25分)

1、组织领导(15分):成立工作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联络员;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精心设计特色鲜明的活动主题和务实管用的活动载体。

2、宣传报道(10分):通过宣传栏、横幅、标语等载体,开展户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积极宣传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向局教育信息网或其他媒体投稿并采用。

(二)活动实施(35分)

1、公开承诺(5分):各级党组织制定实施方案,向党员和群众承诺创先目标和具体措施,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2、自我讲评(10分):党组织在活动中适时小结,以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形式,向每名党员陈述本支部开展活动情况和承诺落实情况。

3、领导点评(10分):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成员通过参加下级党组织组织生活会、调研座谈会等方式,对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集中点评。

4、群众评议(10分):对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采取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并组织一次群众测评。

(三)活动效果(40分)

1、树立典型(10分):注重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及时挖掘和宣传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并及时向局创先办报送先进事迹。

2、践诺情况(20分):党组织对照公开承诺内容,具体组织实施,重点考察落实情况,是否兑现承诺。

3、推进工作(10分):党组织围绕本单位中心工作,在推进科学发展等重点工作和“五个基本”、“七个体系”建设达标工作的情况。

党员考评标准:

(一)带头学习提高(20分)

1、积极参加创先争优各项活动和支部组织的集中学习,起到表率带头作用(15分);

2、积极学习创先争优各种相关知识并做好读书笔记(5分);

(二)带头服务群众(50分)

1、积极参加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10分);

2、立足岗位,敬业奉献,出色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10分);

3、围绕岗位和中心工作做出公开承诺,并通过支部进行公示(10分);

4、对照公开承诺内容,积极完成各项承诺事项(20分);

(三)带头接受监督(30分)

1、自我讲评:在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中,每名党员对参加活动的情况进行陈述,对落实承诺情况进行认真自查(10分);

2、组织点评:党组织负责人对所属支部党员履诺情况进行点评,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集中点评(10分);

3、群众评议:对党员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的各种表现采取问卷调查、设置意见箱、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并组织群众进行测评(10分)。

五、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考核评议作为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力抓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安排部署,抓好组织实施。

2、强化督促检查。上级党组织要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公开承诺和考核评议情况进行经常性督查和随机抽查,及时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考核评议等情况进行调研和点评。

3、及时公布考评结果。各级党组织要做好考评工作记录,及时公开考评结果,接受监督。对于在考核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党组织和党员要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积极进行整改提升,并及时向党员群众通报整改落实情况。考核评议结果要及时报送至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为评选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创先争优标兵的重要条件和依据。

4、注重宣传引导。区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运用报刊、网络等媒体和橱窗、板报等方式,大力宣传考核评议的主要内容和方式方法,具有创新性的好做法、好经验,大力宣传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创先争优活动顺利开展。

 

 下载附件:年东西湖区学校党组织创先争优考核评议表.doc

中共东西湖区教育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20101210

 

主题词: 创先争优     考核评议    方案            

东西湖区教育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1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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