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教委[2009]45号:关于印发东西湖区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目标考核方案(试行)的通知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09年10月10日  浏览次数:   字体:【大】【中】 【小】

机关二级单位、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

现将《东西湖区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目标考核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党组织认真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责任制,加强工作创新,全面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月十日

 

主题词:党建工作    目标考核    方案

送:区委组织部、市教育工委组织部

发:机关二级单位、全区各级各类学校

中共武汉市东西湖区教育局委员会  2009年10月10印发

                                          共印55

东西湖区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目标

考 核 方 案(试行)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区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建立和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推动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抓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整体提升全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和党员教师先锋作用,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落实,促进全区教育事业和谐科学发展,根据中央《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以及市教育工委、区委、区教育局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东西湖区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考核方案。

一、考核对象与范围

考核对象为全区中小学、职校、教校、局属二级单位党组织。

二、考核目标与内容

考核内容以争创领导班子建设、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党群组织建设、群众反映、工作业绩五大方面为目标,主要内容如下:

(一)领导班子建设。主要包括领导班子能力与素质、自身建设、民主集中制、党风廉政建设等考核要素。

(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主要包括党员队伍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教师队伍建设三大考核要素。

(三)党群组织建设。主要包括党组织自身建设、群团工作两大考核要素。

(四)群众反映。主要包括行风建设、德育工作、校务公开、精神文明、宣传工作等考核要素。

(五)工作业绩。主要包括全年督查情况、特殊大型活动完成情况、表彰奖励情况等考核要素。

三、考核办法

考核工作由区教育局党委组织,对照《区教育系统党组织建设目标考核细则》(附后)所列内容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自评。各单位根据各自实际,于每年11月对照考核内容进行自评,并写出自评书面报告(2000字左右),于11月底以前报区教育局党政办公室。

(二)考核。区教育局组成考核组,于每年12月前深入各单位、学校进行考核。主要采取“听汇报、查看资料、民主测评、群众座谈”的方式,对照《考核细则》,查验有关文件、资料和会议记录;随机进行问卷测评,召开班子成员、党员、群众座谈会进行问卷测评;了解党员教师对落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评价。

(三)评比。区教育局党委根据考核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评出党建工作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并于下一年“七一”期间进行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认真履行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把党建工作作为学校(单位)目标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与其它工作目标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二)突出重点。着重对本单位(学校)落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责任制、履行“党要管党”职责情况和工作创新情况进行考核,认真总结在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中的新特点、新经验,以推动下一步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注重实效。考核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力求考核工作的真实性,既要充分总结成绩,又要查找不足,坚持实事求是,力求促进工作。

附:区教育系统党组织建设目标考核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