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武汉市东西湖区教育局办公室文件
东教办[2010]13号
关于印发《东西湖区教育局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为贯彻落实2010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区教育系统安全工作,根据《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东西湖区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安[2010]6号)的精神,区教育局制定了《东西湖区教育局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0年四月二十日
东西湖区教育局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保障全区学校、幼儿园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遏制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省、市、区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有关精神,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东西湖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教育为先,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监管,突出重点,全面开展宣传教育、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和生命保障行动,保持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
二、活动主题
预防为主、强化监管、落实责任、确保平安
三、活动目标
确保教育系统无重大责任事故;杜绝重大的安全事件;有效遏制学生非正常死亡。
四、活动内容
(一)落实安全工作职责,强化学校安全管理。
一是落实领导“包保”责任制。教育局党政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区教育局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安全和稳定工作实行责任分工的通知》(东教办【2010】1号)要求,对口联系学校,包点到校;建立横到边、纵到底,自下而上逐级包保,一级对一级负责、全方位覆盖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二是落实各级领导“一岗双责”制。教育局及各学校主要领导对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对安全工作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安全工作与分管范围的工作同时部署、同时检查督促、同时考核奖惩。三是落实安全工作“党政同责制”。2010年,对学校安全工作继续实行党政主要领导一同考核、一同奖惩。四是落实安管机构、人员、经费保障责任制。各校要切实按照上级文件、法律法规规定,完善安管机构,配齐安管人员,投入一定经费,确实保障校内外各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二)建立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把“预防为主”作为安全工作重点,做好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避免各类安全事件的发生。建立健全并严格实行门卫、值班、巡逻、消防、食品安全、体育活动等方面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切实落实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农村寄宿制学校管理、初中标准化学校管理,以及校车接送学生等新生内容的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修定完善各类公共突发事件应急处预案,落实相应的应急处置救援措施。进一步强化安全信息报送制度,做到信息和资料及时报告、快速反应、妥善处置紧急、重大突发事件。
(三)加强安全队伍建设,务实开展安全培训。
一是开展全区学校应急演练观摩活动。二是按学期举办校级干部和安管干部安全管理培训。三是开展农村寄宿制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专项培训活动,切实加强对生活老师、心里辅导老师、校医等人员的培训。
(四)广泛开展安全宣教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
一是把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工作计划,每学期至少要开设十节安全教育课,严格做到“课时、教材、教师、考核”四落实。二是把安全教育的内容融入日常宣传教育工作,以“关爱生命、安全发展”为主题,以安全教育宣传周、消防宣传日、法制宣传日等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重点抓好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拥挤踩踏等专项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积极参加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充分利用班(队)会、校会、升旗仪式、专题讲座、墙板、板报、参观等方式,采取多种途径和方法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公共安全教育,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三是要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作用,每学期至少给师生上一节法制教育课。每学期组织一次应对公共安全和自然灾害的预防性演练,提高师生面临安全突发事件的自我防护能力和学校的应急处理能力。
(五)加强隐患排查整改,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
为进一步推进“平安校园”创建活动,各校要认真落实“五查”,即早查、晚查、平时查、节日查、集中查,建立安全排查的长效机制;要采取滚动检查和重点巡查的方式,不间断地对校舍、教学设施、消防、饮食卫生等方面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区教育局每年组织四次(元旦、春节、五一、十一)以上的大型检查,各校必须在每学期开学和放假前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学校安全隐患检查、登记、整改的步骤要求,限期整改;学校解决不了的报教育局相关责任部门解决,发现一个,整改一个,确保不留隐患。
(六)抓住薄弱环节,切实开展好专项治理活动。
一是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加强对校车的管理,强化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管。二是落实消防安全的专项整治,根据市消防安全整治的工作方案,3—8月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整治活动。三是加强饮食卫生整治,重点加强幼儿园手足口病的晨检工作,积极防范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流行。四是开展校舍安全整治,加大学校危房改造力度,做好电线老化等专项改造工作。
(七)大力开展生命保障活动,严控学生非正常死亡。
一是在辖区范围内的水域设置游泳安全警示牌,发挥学生监督岗作用,联合社区力量,组织巡查队,经常性地巡查河塘湖泊。同时,加强对学生游泳安全的教育,加强家长监护能力的培训,严防学生发生溺水事故。二是配合公安、城管等部门进行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做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问题登记表和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周报表上报工作,强化管制刀具检查和外来不良人员排查,防止校园暴力事件发生。三是严格春、秋游及集体活动组织、审批预案制度,切实加强活动过程及环节管理,严禁组织没有安全保障的集体活动。四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家校联手共同做好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严防学生因心理问题发生校园意外死亡事故。
五、组织领导
为保证活动有序开展,并取得显著成效,特成立东西湖区教育系统“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教育局党委书记李义国、局长彭奇任组长,副局长潘运安、肖俊元,副主任督学李行铜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和各学校、幼儿园党政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锐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六、活动步骤
第一阶段(4月):组织发动。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第二阶段(5月—11月中旬):全面实施。教育局和各学校按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各项工作。
第三阶段(11月下旬):总结提高。结合年终教育系统内安全目标考核,对“安全生产年”活动进行认真总结。
七、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活动的领导,认真进行研究部署,将责任细化、分解,落实到人。对管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引发的安全责任事故,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制定方案,明确任务。要充分考虑到单位实际和特点,制定符合实际的方案,内容明确,有较强的操作性。
3、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充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利用校园宣传阵地,加强对“安全生产年”的活动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4、加强督导,确保质量。对活动过程进行全程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工作不到位的学校、幼儿园和个人,及时予以指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各学校、幼儿园制定的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于5月10前报区教育局“安全生产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李欣(学校) 李鹏(幼儿园)
电 话:83216641 832519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