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背景:
中班是幼儿3年学前教育中承上启下的阶段,也是幼儿身心发展的重要时期,此时,他们不再像小班幼儿那么听话、乖巧和服从老师,也不象大班幼儿那么懂事,这种处于似懂非懂的状态时期,对事物的是非曲直还没有明确的判断能力。但中班的男孩子特别钟情于恐龙、奥特曼、怪兽、机器猫等一类玩具。而且喜欢看它们的VCD,喜欢看关于它们的书、木偶,有的孩子几乎趋向于崇拜。
●案例过程:
今天点点一早就来园了,而且带来了4个“恐龙”玩具。并对我说:“佘老师,我今天带来了许多玩具,要与小朋友一起玩。”
课间,孩子们纷纷拿出自己的玩具与同伴分享。突然龙龙跑过来告状:“老师,丁冬把安子的手抓破了。”
师:“怎么抓的呢?”
生:“是他装怪兽抓的。”
我心理一紧张,马上随声而去,只见丁冬一人坐着,且手中拿着那几只怪兽玩。安子则揣着手坐在桌边,观察自己的伤情。
师:“安子,怎么样了?疼吗?”我立即看了“伤口”,并无大碍,便放心了。
询问结果:点点将恐龙怪兽借给安子玩,丁冬也想玩,但安子不同意,并对丁冬说:“恐龙会咬人的。”接着就用手中的“恐龙”在丁冬面前晃了晃,将丁冬推出了区角外,丁冬只好暂时作罢,过了一会儿安子去喝水回来继续玩玩具,丁冬突然装起怪兽去抓安子,这一下便抓出了“伤口”。
“这是一起明显的恶性报复行为!”我了解情况后,马上召开班级全体小朋友成立临时的紧急“班级小法庭”。由班级另外的一些小朋友担当“小法官、审判长、辩护律师等角色”
我将情况与小家伙们通报。“班内发生这事如何解决?自己特别喜欢的东西是不是只能一个人玩?该不该采取报复的行为针对其他的小朋友?”大伙开始都一致将矛头对向丁冬。丁冬一下子不知所措,哭了:“我不是故意的”。
我看见了怪兽,想到了妙法。
于是我将矛盾转移到怪兽,“请问,这几个是什么动物?”孩子们齐呼:“恐龙怪兽”。
师:“怪兽是好还是坏?它们干嘛的?”
生:“是坏蛋,喜欢欺侮好人”
师:“怪兽与谁打架?”
生:“与小朋友。”
师:“你是正义的化身,应该阻止怪兽去欺侮小朋友,现在你却利用它在欺侮人?”
我把矛盾转移到“恐龙怪兽”身上后,在提出了问题后,将又问题抛给了孩子们。“大家说说该怎么办?”
大家伙纷纷提出自己的想法。
生:“安子的做法是错的,应该大方些,把东西借给丁冬一起玩呀。”
生:“你手中的恐龙玩具也不是你的,点点可以把自己的玩具借给你,你也可以经过点点的同意与丁冬一起玩呀?”开始也有些人声讨安子了。。。。。。
生:“丁冬不应该报复安子,那样是不对的!好孩子不应该对别人有报复行为。”另外一些小朋友站在了安子的一边。
生:“安子,谁欺侮你,你就抓住它的手,不让他动,然后告诉老师……”
生:“……”
孩子们想了一堆的主意。
一个班级小法庭审判这个对大家有了伤害的“恐龙怪兽”。
最终,这只“恐龙怪兽”经过所有“班级陪审员—全体小朋友”的一致裁定,被判定由“奥特曼”抓进“监狱”,不能参与小朋友的游戏。
大家达成的协议是哪只“怪兽”欺侮人类,我们请“奥特曼”,将其收监,哪位幼儿欺侮人,将邀请“奥特曼”特警将其带走,停止参加大家的游戏。
●问题的描述:
丁冬是个有点内向但又有些倔的男孩子,特别喜欢恐龙怪兽和奥特曼,和孩子们玩游戏时经常假装怪兽。因此,此次“恐龙怪兽”伤人事件虽然属意外伤害,但又是偶然中的必然,从丁冬报复的行为中,我们可以看到中班的孩子开始有了私欲和怀恨的心理,为了合理的减轻有些比较内向孩子的心理压力,我们通过开展“班级法庭”审判恐龙怪兽的方式,减轻孩子的内疚感,转移视线,但是又能让孩子知道一些是非,提高孩子对于是非的判断能力。以免以后有更多的人利用“玩具”伤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