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中国教育学会第21次全国学术年会”论文征集和评选活动的通知
作者:  点击:  日期:2008-5-7 10:37:2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学会;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学会;有关地、市教育学会、协会;各分支机构,各教育改革实验区、实验校;有关教育科研单位,中小学学校(幼儿园),个人会员: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总结改革开放30年来基础教育取得的巨大成就和日新月异的变化,交流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的经验,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国教育学会拟于今年10月举办第21次全国学术年会。主题为:基础教育改革开放的30年。经研究,定于4月——10月举行论文征集和评选活动。本次征文要求紧扣学术年会的主题,请各单位积极做好组织工作,欢迎各有关教育科研单位、中小学学校(幼儿园)、个人会员踊跃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论文征集

1、征文类别形式:论文、调查报告、经验总结、实验报告等。

2、征文内容要求及范围(详见附件一)。

3、征文报送方式:

①征文通过中国教育学会网站(http://www.cse.edu.cn)论文申报查询系统报送。

②纸质征文邮寄至:北京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中国教育学会,收件人:学术室,邮政编码:100816,请在信封正面左下角注明“第21次论文征集”字样。垂询电话:010-6601007066051217

注:①两种报送方式任选其一,不得重复报送。②集体报送请附论文作者姓名、论文题目、论文作者工作单位清单。

4、征文报送要求:

① 论文作者必须是文章的唯一作者或第一作者。

② 每人最多报送两篇文章;

③ 文章内容分类按附件一中的类别(ABC…)填写。

④ 每篇文章字数应在35千字之内(理论研究类,即A类字数可适当放宽,不超过6千字)。

⑤ 纸质论文须报送一式三份,并以本通知的附件二填写打印后作为封面。

⑥ 报送的论文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

注:凡报送程序不符合要求而影响征文评选结果的,责任自负。

5、征文报送截止时间: 720日(以寄出地邮戳为准)。

6、参评费用:每篇论文需交参评费人民币50元。汇款地址:同征文邮寄地址,收款人:办公室;垂询电话:010-66018003

注:①通过网络报送的论文,请将系统自动生成的论文序号填写在汇款单附言栏中。②通过邮寄报送的论文,请在汇款单上填写论文作者姓名及单位。③多人共同汇款的,另附名单E-mail至学会邮箱。

 

二、关于论文评选

1、评选机构:评选机构由中国教育学会学术委员会负责,主任:顾明远(中国教育学会会长)、副主任:谈松华(中国教育学会常务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

2、获奖等级分为:一、二、三等奖。

3、论文查询、评选结果与证书寄送:论文与评审费寄出1个月后,即可在中国教育学会网站查询相关情况。200811月中国教育学会网站进行获奖结果公示,公示期10天,公示无异议后由中国教育学会学术室邮寄获奖证书至论文第一作者;未获奖者将不另公布。

4、获奖论文公布与宣传:获奖论文名单将刊登在中国教育学会网站;《中国教育学刊》将选登部分获奖名单和论文。

         中国教育学会

 

         200849

 

 

 

 

附件一:征文内容要求及范围

一、内容要求:符合年会征文主题,观点鲜明,论述严密,数据准确,案例典型,文字通顺,理论联系实际。

二、征文需紧扣主题,并根据下列范围撰写:

  A、基础教育、教学理论研究

  B、学校管理改革研究

  C、人才培养和办学模式改革研究

  D、教师队伍建设和专业发展研究

  E、基础教育德育工作研究与实践

  F、教师、学生心理问题研究与实践

  G、教育评价与考试改革研究与实践

  H、文科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语文、政治、历史、地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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