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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凡晋升高、中级教师职务(含小高认定人员、中专教师系列除外)人员,均应参加市教育局职改办统一组织的“公共知识”和“专业知识”的考试(具体考试有关工作要求,另行通知)。中专教师及其他系列申报高、中级职务人员,应按该系列职评规定,需提供相关《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书》(对男教师年满55周岁,女教师年满51周岁,申报高、中经级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成绩通知书》。
六、组织领导
1、全区各级各类学校,要成立以校长(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组长,行政干部和教师代表参加的职评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内部的职评工作。
2、各级各类学校职评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对学校职称工作的领导,严格按照国家职称政策规定,认真组织学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和指导学校教师职务的岗位设置工作。在职评工作中,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有计划、有步骤地按期完成职评工作任务,各单位要坚持改革,耐心细致地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不上交矛盾或因职称上访。
七、其它有关工作
1、转变观念,落实政策。职称改革其政策性强,关系到广大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必须切实维护职改工作的严肃性和统一性。
各级各类学校要站在改革的高度,转变观念,提高职改工作的认识。既要以稳定大局为重,又要改革创新求发展。要组织不同类型的相关会议,利用墙板、板报、校内刊物等宣传形式,积极宣传现行职改政策等,使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全面掌握文件精神。
2、实行职评公示制,增加工作透明度。各级各类学校在职评工作中,应坚持“六公开,一监督”。即:
(1)职评政策公开。 (2)职评程序公开。
(3)职评材料公开。
(4)职评收费公开。
(5)职务岗位公开。
(6)评审结果公开。
(7)以上六个方面的公开,学校(单位)应对全体专业技术人员解释其具体内容。教职员工可依据国家职评政策规定,对本单位职评工作,进行民主监督。对职评出现的弄虚作假,可采取恰当的方式向学校反映或拨打举报电话:83894625(区教育局职改办)。坚决杜绝职评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确保职评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开性。
3、完善教师职务岗位设置工作,接受市、区职改办的复核。根据武职改办[1999]19号文件、[2000]13号文件规定,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稳妥地做好教师职务岗位设置工作。进一步完善《方案》,收集和整理相关材料,做到随时报批审核。
4、继续推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建立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专业技术人员职务的聘任,要同单位岗位的设置相配套,同岗位聘用制相结合,实行双聘制。逐步建立起学校自主用人、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新机制。
八、收费标准
根据武人办[2002]47号文件精神,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费[2001]302号文)规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标准调整为:高级410元 /人(含签函费,下同),中级210元/人,初级90元/人。各单位上报评审材料时,按收费标准交区教育局计财科。另:档案袋到区人事局职称办购买。
九、工作时间安排
1、7月18日—20日,上报晋升高、中、初级职务人员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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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材料时间 |
审 查 单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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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 |
上午 |
吴家山场、慈惠场、走马岭场、荷包湖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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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新沟场、新河场、辛安渡场、东山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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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9日 |
上午 |
三店场、径河场、养殖场、柏泉场、生态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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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吴一小、实验小学、吴三小、吴四小、区职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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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 |
上午 |
吴中、吴二中、吴三中、吴四中、教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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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燕岭学校、新中、柏泉学校、辛中、私立学校、幼儿园 |
附件:1、各类教师基本任职条件
2、申报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材料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