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中、小学:
根据武汉市教育局关于2003—2007年度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证书验印工作要求,我区将于4月中旬接受市局统一组织的学分登记证书验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学校于2008年4月10日前向区教校师训科送交以下材料
1、本校所有教师的《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登记证书》;(按下述统计表名单顺序整理)
2、相关统计表:(表样请下载本通知附件)
(1)专任教师名册;
(2)教师本轮继续教育完成学分总情况表;
(3)教师参加集中培训完成学分名细表;
(4)未完成本轮继续教育任务的教师名册;
二、送交形式:
纸质文本(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文本(电子文本发送到dxhxbpx@126.com)
各学校请务必按时完成,咨询电话:83216412(教校师训科)
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东西湖区教师进修学校
2008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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