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四小阅卷点作文阅卷工作是严格按照区教研室的阅卷操作规程进行的,即三人一组,两人各自独立评分,第三人负责核算平均分,若发现两人评分相差达到5分或5分以上的现象,将及时与小组长、教研员共同协商,重新判分,最后才将平均分誊写在卷面。
本阅卷点评阅作文共有六个阅卷小组,在阅卷过程中,绝大多数组的老师能理解评分标准,认真阅读学生作文并紧扣评分标准为学生客观公正的判分。在阅卷后期,进行试卷抽检、核查工作时发现,第五阅卷组改作文的两位老师未能准确把握评分标准,对学生作文量分过高,不符作文评分要求,遂将本组批改的试卷13本全部收回(扉页有组长吴老师的签名),重新组织阅卷组的骨干教师和教研员一同认真学习评分要求,重阅试卷,重判作文,逐一更正失误,将作文栏得分以及相应的总分一一更改。值得反思的是,分数更改后,没有签名,造成一些学校的误会,这是我们阅卷指导的失误。事后得知,此13本试卷为吴三小、区实小、幸福小学、马池小学、金银湖等学校的部分试卷。
同时,在对阅读题批改情况进行抽查时发现,有些阅卷教师没有很好地把握阅读第10题第3小题的评分标准,造成少数试卷阅读题评分远离标准,于是对本题又重新进行了评判。但由于阅卷教师的经验不足,有些试卷在试卷更改分数处没有签名以及阅读题的再次评分没有重新标记,这也是我们阅卷指导的失误。
对此,特作出以上说明。对于我们指导的失误也深表歉意!
另外,通过数据的初步分析,吴三小、吴四小两个语文阅卷点在阅卷过程中评分标准的执行是基本一致的。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与普教科慎重研究,做出以下决定:一是,以上所涉及的经过更改的试卷,以试卷上更改后的分数为准;二是,凡是阅卷中出现统分、总分错误的试卷,凭原试卷以学校为单位6月20日前到教研室核查后更正;三是,凡阅卷中出现的因对有关评分标准的理解而产生判分的异议及相关的问题,可与相关的教研员交流看法。
区教研室
2007-6-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