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区小学语文教师课例评比的通知
作者:  点击:  日期:2007-12-17 12:35:03

各小学:

为促进广大教师对自己新课程教学实际进行积极思考,促进广大教师在新课程教学实践中总结、提炼自己的教学成果,定于12月份进行本学期新课程课堂教学优秀案例评比,请各小学做好优秀案例的组织、送评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课例撰写范围

本次课例评比仅限于鄂教版语文课标教材一年级上册、二年级上册、三年级上册、四年级上册、五年级上册、六年级上册的教学内容,包括阅读、古诗诵读、语文乐园、口语交际、习作、综合性学习等广泛的语文教学内容。

2.课例撰写要求

①每篇案例由一组和若干组“教学片断”和“反思”构成;

每篇课例由一个完整的“课堂教学实录”和“反思”构成。

②课例所叙述的内容应是真实的教学活动情景和真实的思想体会,绝不能臆造、杜撰。

③杜绝抄袭,若有引用或借鉴,应在文中注明出处。抄袭、拼合,一经发现,所属学校的全部课例作弃权处理。

课例撰写最好避开已经在市、区两级展示过的研究课;凡已参赛过的课例内容,不得改头换面重复参赛,否则取消参赛成绩。

3.相关要求

①每篇课例打印3份,其中1份注明作者单位、姓名。

②送评时间:截止1225,交教研室小学组张玉枝、胡满红老师。

③送评篇数:吴家山地区校(含五小)、将军路中心小学每校不超过5篇;各中心校每校不超过3篇;一般学校1篇。选送的课例要求各年级不重复。

④文稿统一用A4纸型打印,主标题3号黑体字,副标题4号宋体,正文小4号宋体。每篇文稿一式三份,一篇署名(校名、作者名),两篇不署名。

⑤请各单位于20071227日前交区教研室,逾期视为弃权。

 

区教研室

2007-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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