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校、教校:
为了搞好本年度对新世纪园丁工程中评出的区级“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的复查再认定工作,特作如下说明:
认定对象是2003-2004学年度(颁发荣誉证的日期为04年9月)评选出的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区级“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
在“新世纪园丁工程”中评选出的“优秀青年教师”,今年刚满35岁(7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人员必须转评区级“学科带头人”。转评人员报送材料和今年重新认定人员报送材料相同。
东西湖区教育局
200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