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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教基函[2007]12号
各市(州、林区)、县(市、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集团:
现将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和学生参加奥运相关活动的函》(教基司函[2007]4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切实贯彻执行。
一、各地和学校要对组织的奥运活动进行清理摸底,凡没有经过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同意的,要坚决抵制,并对社会上某些机构借用奥运名义开展的经营活动保持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二、积极引导各中小学和学生通过正规渠道开展各种迎奥运活动,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人文氛围。
二○○七年八月二日
主题词:中小学 奥运活动 规范 通知
共印120份
鄂教司函[2007]49号
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和学生
参加奥运相关活动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近期,一些单位和机构未经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授权和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利用“奥运会”、“奥运”“奥林匹克”、“北京2008”等名义,面向中小学校和学生组织相关活动,收取活动费用,从事经营活动,违反了奥林匹克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部分中小学校和学生中造成认识上的混乱,部分事件带有明显的欺诈嫌疑,个别事件已严重影响到北京奥运会的筹办工作和对外形象,情节恶劣的已构成重大违法犯罪嫌疑。经调查,这些违规行为主要包括:
一、以“北京奥运会香港分赛区志愿者招募工作组”的名义,给江苏省、江西省等地区中学的体育委员寄信,鼓动学生报名,“奥运会香港分赛区志愿者”。目前,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已认定“北京奥运会香港分赛区志愿者招募工作组”为虚假组织,其招募行为系虚假招募,存在重大违法犯罪嫌疑,已协调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二、某些机构以“奥运小记者”、“奥运青少年记者”等名义开展全国选拔活动,违规收到学生参赛费用,虚假承诺观看北京奥运会开幕式和体育项目比赛。
三、某些报社、杂志社、出版社等新闻出版机构,以推广和介绍“奥运教育”经验和成果的名义,面向中小学校违规收取宣传费和版面费。
希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和学生参与奥运相关活动的行为,对社会某些机构借用奥运名义开展的经营活动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积极参加通过正规渠道开展的各种迎奥运活动,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人文氛围。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 第29届奥运会组委会
新闻宣传部
二○○七年六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