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
按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国哀悼日期间的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请各学校按通知要求(见附录)认真组织落实。
东西湖区教育局办公室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附: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全国哀悼日期间的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神农架林区教育局,各省属高等学校:
根据国务院公告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到21日为全国哀悼日,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在此期间,全国下半旗志哀。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请你们立即将有关要求落实到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各级各类学校(包括学前教育机构)。要按照国旗法的规定进行下半旗志哀。下半旗时,应当将国旗升到杆顶,然后降至旗顶与杆顶之间的距离为旗杆全长的1/3处;降下时,应先将国旗升至旗杆,然后再降下。
二○○八年五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