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中小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民主评议中小学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武政办[2007]141号和东政办[2007]113号文规定的要求,各受评学校务必迅速启动民主评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及时传达贯彻市、区民主评议中小学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东政办[2007]113号、东教办[2007]39号文件,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民主评议工作目标、要求。
2. 组织召开民主评议工作动员大会,制定工作方案。
3. 对照评议内容和标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通过年级组或教研组自查,学校班子民主生活自查,征求学校、学生家长和教师的意见等方式,对照文件认真梳理查找问题,形成初步的自查报告(自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概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初步整改措施)。
各中小学制定工作方案,对照标准自查自纠,区级重点评议学校(10所)将本校工作方案及自查报告,请于2007年10月8日下午5:30之前交区教育局党政办公室。
东西湖区中小学民主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二○○年九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