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通知
作者:  点击:  日期:2008-10-7 20:17:31

全区各学校:

请将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中小学生中已经发生住院费用的有关资料收齐,于20081015日前送医保中心进行结算(医保中心电话83216463)。所需资料如下:

1、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核定单及已缴费的存折;

2、医疗费用正规票据的原件;

3、住院明细清单;

4、出院小结复印件;

5、武汉市商业银行账号(现更名汉口银行)自行开户;

6、报销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7、居民在参保后如果不是在区医保中心定点医院住院人员需提供转诊手续原件;

8、报销人员医保IC卡。

湖区教育局勤工俭学办公室

OO八年十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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