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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环保局 区教育局 区文体局 关于开展东西湖区中小学生环境摄影及环境小报竞赛暨东西湖区 环境小卫士评选活动的通知
东环[2007] 号
全区绿色学校:
根据武环[2007]2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经区环保局、区教育局`、区文体局共同研究,决定在全区绿色学校开展2007年东西湖区中小学生环境摄影及环境小报竞赛暨“东西湖区环境小卫”评选系列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持续在广大少年儿童中开展环境知识教育,培养他们良好的环境意识和行为规范,引导和鼓励他们用实际行动投身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形社会的建设,争做热爱自然、保护环境的小卫士好公民。
二、活动主题
倡导节约 构建和谐 持续发展
三、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区环保局 区教育局 区文体局
承办单位:区环保局办公室 区教育局普教科 区文体局图书馆
协办单位:全区绿色学校
四、参加对象
全区绿色学校
五、活动形式
1.环境摄影、环境小报、环境小卫士评选活动由各校围绕主题开展竞赛和实践活动, 组织校内初评、选拔,然后报区活动办公室进行评选,确定名次予以表彰。
2.将区级环境摄影、环境小报每项竞赛中的前50名(中小学各25名)和区级环境小卫士前50名报送市评选活动办公室参评。
六、活动内容
(一)中小学生环境摄影比赛评选
1.参赛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须展示武汉市(东西湖)的环境美、风貌美,记录社会新风尚,反映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文化的和谐美,突出成长中的绿色家园,和谐发展中的武汉(东西湖);
参赛作品的体裁、形式、风格、类别不限,彩色、黑白、数码均可,不收反转片。但必须送交冲晒好的照片,一律不装裱,照片规格7英寸(5R),背面注明标题,作者姓名,拍摄地点;
参赛者必须拥有参赛作品的有效版权,参赛作品涉及肖像权由参赛者自负。区评选办公室对参赛作品底片近行查实,一经查出非有效版权作品,将取消参赛资格;
每位参赛者作品只限定在2件以内(不含组图)。
2.比赛形式
各校在开展讲座、动员、等普及活动的基础上征收作品,组织校内评选后按分配的作品件数和报名表(报名表附后)报送区评选办公室评审。
(二)中小学生环境小报制作比赛评评选
1.参赛作品要求
切合主题、内容丰富、富有新意,具有科学性和知识性;
排版要求形式不限、图文并茂、布局合理、生动活泼,具有趣味性;参赛作品的图文内容可以是原创作品也可以是转载作品;规格要求为四开两版,版画设计手绘版、电子版均可(电子版要求交打印稿,彩色、黑白均可)。
电子版作品严禁从网上直接下载作品,一经查征,取消参赛资格。
2.各校在自行组织的基础上进行评选和选拔。作品注明作者姓名、学校、年级,按分配作品件数和报名表报区评选活动办公室。
(三)东西湖区环境小卫士评选(只限小学)
各校从评选的环境摄影、环境小报、(小学组)以及积极参加区内和学校组织的竞赛活动和其他社会环境实践活动的小学生中产生,各校按分配名额填写好2007年度“武汉市(东西湖)环境小卫士”申报表,尤其要填写好参加2007年各项活动内容以及获得环境类奖项的情况,在此基础上区评选活动办公室将前50名报市评选活动办公室评选。 以获得环境小卫士称号的学生仍然可参加今年的评选。
(七)时间按排
1.活动时间:2007年6月6日——2007年6月20日
2.环境摄影、环境小报作品和环境小卫士申报表上交截止时间:2007年6月20日
(八)其他事项
1.各项参赛作品将分别按中学组和小学组进行评奖:一等奖中学组2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2名;小学组一等奖3名、二等奖9、三等奖18名。
2.环境摄影、环境小报、环境小卫士申报表送交区教育局普教科。
东西湖区环保局
东西湖教育局
东西湖区文体局
二00七年六月四日
附下载:
1.2007年度东西湖中小学生环境摄影、环境小报、环境小卫士评选名额分配表
2.东西湖区环境小卫士申报表
3.东西湖区中小学生环境摄影、环境小报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