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举办东西湖区青少年“学科学、比创意”竞赛活动的通知
作者:  点击:  日期:2007-5-15 17:58:17

全区各中小学,各相关科室:

现将《东西湖区青少年“学科学、比创意”竞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认真做好活动的各项工作。

东西湖区教育局

00七年五月

东西湖区青少年“学科学、比创意”竞赛实施方案

为推进我区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提高全区青少年学习科学知识的兴趣,贯彻落实市科协、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关于举办武汉市青少年“学科学、比创意”竞赛活动的通知》(武科协[2007]12号)文件精神,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  目的和意义:

通过在青少年中组织开展“学科学、比创意”竞赛,争强未成年人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初步认识科学的本质,促进青少年在创意实践过程中学习掌握科学知识,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科学素质。

二、  竞赛组委会

  任:王清华

副主任:彭 

  员:徐全斌  何学斌  张显辉  余四祥  向少钢  胡新生

三、  竞赛时间

20074月下旬至6月上旬

四、  参加对象及办法

1、全区在校中、小学学生。

2、请各校按照广泛动员、学生自愿的原则组织学生参赛。学科学竞赛(个人)原则上不低于在校学生的10%,比创意(团体)赛由组委会选择科技活动条件较好的学校参赛。

3、根据市有关部门规定,学科学竞赛(个人)每生5元,比创意(团体)参赛费用和购买器材费用另行通知。

五、  竞赛项目及内容

本届竞赛项目分“学科学”竞赛和“比创意”竞赛两部分。

1.“学科学”竞赛内容(个人)

《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青少年科技创新知识;《科学课》知识;身边的科学知识;现代科技文化知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新素质实践行有关内容。

“学科学”竞赛具体组织工作由教研室负责。

2. “比创意”竞赛内容(团体)

创意制作“太阳能吊车模型”。

“比创意”竞赛具体组织工作由普教科负责。

六、  初赛事项

430,组委会办公室将竞赛实施方案细则发给各学校;

516前,各学校将参加初赛人数名单(初赛报名汇总表)报组委会办公室。(学科学竞赛报教研室,“比创意”竞赛报普教科);

51726日,组委会办公室将“学科学”竞赛初赛题、答题卡、有关“学科学”竞赛初赛题背景知识,“比创意”竞赛赛题等参考资料发送到各参赛学校,各学校组织初赛;

526前,各区学校将初赛结果报组委会办公室,并按组委会办公室分配的指标报送各校参加决赛选手名单;

62前,组委会办公室将参加决赛的学校名单及学生的准考证发送到各学校。

七、  决赛事项

1、决赛项目分“学科学”竞赛(个人)和“比创意”竞赛(团体)。

2决赛分组:中学组、小学组。

决赛时间:610(星期天)。

决赛地点:待定。

八、  奖励办法

1、区级比赛获奖面原则上为参赛学生的10%左右,具体方案由相关责任部门制订。

2、个人奖(决赛获奖):中学组、小学组分别从参加“学科学、比创意”竞赛决赛(个人)选手中,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各年级获一等奖的比例分别为本年级参加决赛人数的5%, 获二等奖的比例分别为本年级参加决赛人数的10%, 获三等奖的比例分别为本年级参加决赛人数的15%,优秀奖若干名;

3、团体奖:在“学科学、比创意”竞赛决赛(团体)选手中,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最佳创意奖,创意奖;

4、根据各校组织参赛情况和决赛成绩评选出优秀组织奖和优秀辅导老师奖;

5、部分获奖者由区教育局推荐参加市级决赛(占参赛学生的4%),获奖者市科协、市教育局、市科技局联合颁发荣誉证书。获奖名单将在《武汉科技报·青少年科普周刊》上公布。

九、  联系方式:

1、学科学竞赛联系方式

   联系人:向少钢  (中学组)

           胡新生  (小学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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