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区各初中学校(包括民办学校):
按照市教育局统一安排,4月26日上午我区需将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报市教育局基教处,请各校按下列要求速将相关资料报区教育局普教科:
1、填报《武汉市2007年实施新课程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登记表》(全市统一格式)。
要求:打印一份,学校盖章,校长签字,填表人签字。
2、将上表电子文稿的软盘(必须用excel录入数据)交区教育局文印室,或用邮件附件形式传送jyj83893453@163.com。
3、填报或电子邮件报送《东西湖区初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5A统计表》。
4、以上资料上报前,必须按市、区文件精神和工作布置会要求将各校上报学生人数核对清楚(上报学生数即本校九年级学生学籍数,包括在外借读学生,可分别与学校和区教育局学籍负责人进行核对),防止发生漏报、错报现象。对学生升学工作造成影响的,将按有关文件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应责任。
5、九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袋由各校分别装入学生档案袋,在学生毕业时统一交区招办。
附件:1、《武汉市2007年实施新课程初中毕业年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登记表》
2、《东西湖区初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结果5A统计表》
二OO七年四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