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市“十佳班主任”和“百优班主任”评选活动的通知
全区各中小学:
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开展评选第四届“十佳班主任”和“百名优秀班主任”活动的通知》(武教基[2007]36号)文件精神,我区在07年7月将推荐优秀班主任参加市“十佳班主任”和“百优班主任”的评比,现将具体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市“十佳班主任”: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获得市级及以上“百名优秀班主任”称号的在岗教师(班主任)。
2、市“百优班主任”:全区中小学、幼儿园获得区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称号的在岗教师(班主任)。
二、评选条件
1、“百优班主任”:必须担任班主任工作4年以上,所带班级曾被评为区级或区级以上级别先进班集体。
2、“十佳班主任”:必须担任班主任工作6年以上;曾被评为市级“百名优秀班主任”或市级以上优秀班主任;所带班级曾获市级以上级别先进班集体荣誉称号;近3年撰写有关学校德育或班主任工作方面的论文在市级以上刊物发表、获奖或交流。
三、推荐办法
1、“市百优班主任”:以校为单位每校推荐1人。
2、“市十佳班主任”:不受名额限制,全区所有在岗“百名优秀班主任”必须报名参评。
3、推荐人选提供书面综合材料,篇幅控制在2000字以内;填写《武汉市中小学、幼儿园“十佳班主任”》和《武汉市中小学、幼儿园“百优班主任”》申报表,推荐表由所在学校校长签名并加盖公章。
4、各校必须对推荐人选参评资格和获奖证书、论文、著作、课题研究等相关证件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如发现参评不符合条件者取消评选资格,并在全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追究有关当事人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四、相关要求
1、各校推荐材料及申报表,请于7月28日前报区教育局普教科,逾期不报,视为弃权。联系人:张显辉;联系电话:83893453,电子邮箱:jyj83893453@163.com.
2、具体评选条件、评选办法和相关表格见武教基[2007]36号文件(文件已通过教育信息网下发)。
东西湖区教育局普教科
2007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