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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常规管理,确保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断提高全区基础教育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的管理水平,按市教育局基教处《关于2008年春季基础教育学校(园)教学常规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现将我区2008年春季教育教学常规检查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依据
国家、省、市、区有关管理规定。主要是《市教育局关于依法举办幼儿园切实加强幼儿园管理工作的通知》(武教基【2007】33号)、《市教育局关于普通中小学(幼儿园)2007--2008学年度执行课程计划有关问题的通知》( 武教基[2007]31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武教基[2007]55号)
二、检查时间
1.2008年3月17日—21日,各校开展自查,教育局普教科抽查部分学校(幼儿园);
2.2008年3月24日—28日,迎接市教育局检查。
三、检查对象
全区普通中小学校、幼儿园(含民办)
四、检查内容
(一)执行课程计划情况。中小学是否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是否有自行增设课程、自行增减课时的情况。高中是否有提前分文、理科的情况。幼儿园是否落实部颁、市编纲要的目标、内容及要求。
(二)教学常规建设及落实情况。是否有教学常规管理制度,是否有教学常规检查过程记录,区、校教学常规检查的效果及问题的落实情况。
(三)学生减负情况。
(四)初中《科学》综合课程实施情况。师资的配备、校本教研、教学评价、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的情况,教学设施设备的落实情况。
(五)学校日常教育教学安全管理及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情况。
五、检查要求
1、各校按通知要求组织开展自查。
2、普教科根据各校自查报告,按听汇报、查资料和课表、巡堂、个别访谈,随机进行抽查。
3、各校在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形成汇报材料,于3月21日前上交普教科(或发送邮件至jyjpjk@dxhedu.com),幼儿园的材料送交冯霞老师。
开学之初已上交自查材料的学校有:
高中:无;
初中:三店学校、柏泉学校、慈惠中学、径河中学、走马岭中学、辛安渡中学、新沟中学;
小学:将军路小学、金口小学、飞利浦小学、一小、西半岛小学、实验小学、燕岭小学、友谊小学、幸福小学、径河小学、先进小学、石榴红小学、辛安渡小学、张长湖小学、红旗小学、新桥小学。
东西湖区教育局普教科
2008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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