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中小学:
根据市教育局基教处《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开展“新童谣”咏读比赛活动的通知》要求,定于2007年4月14日(星期六)在吴家山第四小学举行东西湖区中小学“新童谣”咏读比赛,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传唱“新童谣” 争创“新三好”
二、比赛时间及地点
2007年4月14日(星期六)上午8:00
吴家山第四小学启智厅
三、比赛形式
1、咏读:个人咏读、集体咏读
2、表演:故事情景剧、课本剧、小品表演
四、分组与设奖
1、此次评比展示活动分小学组和中学组。
2、小学组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若干名;中学组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优秀奖若干名。
3、根据活动情况设置组织奖、创新奖、表演奖。
五、工作要求
1、各中小学以校为单位选派1名(或组)学生参加区级比赛。
吴家山一小、二小、三小、四小,吴家山二中、三中可视情况选派1-2名(或组)学生参赛。
2、全区各中学、中心小学必须组队参加区级比赛,一般小学根据各校活动开展情况提倡组队参加区级比赛。
3、各校参赛学生必须有学校领导或辅导教师带队参赛,具体负责比赛签到、登记、抽签和比赛学生往返途中的安全。
4、比赛根据精神面貌、主题内容、表现形式、展示效果等内容进行评分,评分细则另行公布。
5、各校在4月12日下午(星期四)5:00前将参赛报名表交区教育局普教科张显辉,或者用邮件传送至jyj83893453@163.com。
附:东西湖区中小学“新童谣”咏读比赛报名表
东西湖区教育局普教科
东西湖区教育局团 委
东西湖区教育局关工委
二OO七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