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关于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
作者: 点击: 日期:2007-4-17 15:4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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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学校:
现将《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学校积极作好各方面准备,并遵照执行。
区教育局普教科
2007年4月16日
武汉市教育局文件
武教基[2007]21号
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07年初中毕业生
学业考试方案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局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实施新课程初中考试评价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意见,结合我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际,在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我局制定了《武汉市200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 各区教育局要充分认识实施新课程初中学业考试评价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并按照本文件要求,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广泛宣传、认真培训 各区教育局和学校要认真做好培训工作,要通过全员培训,增强广大干部、教师、学生的责任心。要通过新闻媒体和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广泛进行宣传,使全市初中学校、社会各界、广大群众,特别是学生及家长了解实施新课程初中考试评价制度改革的目的和意义,学业考试的指导思想、性质与原则、科目与考试形式、成绩的呈现和使用以及命题依据和要求等,为实施新课程初中考试评价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三、深化改革、规范管理 1、各区教育局要根据基础教育课程标准及《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学校全面落实课程计划,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2、各学校要加强课堂教学中教与学方式的变革研究,探索走轻负担、高质量之路;不组织各种名目的模拟考试,不乱编滥印各类复习资料,不随意提前结束新课;杜绝分快慢班或教学上歧视、放弃所谓“差生”的做法。 3、市、区教研部门要加强对初中毕业年级教学的调研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和指导学生科学备考的能力,确保教学质量的提高;要指导学校做好学业考试后的质量分析,正确评价教学实绩。 4、各区教育局要认真做好经市教育局批准的特殊教育学校、“绿色证书”教育学校、初中职教班毕业生的毕业考核工作。具体考核办法为:综合素质评价与普通初中相同;学业考试中的语文、数学科目使用全市学业考试中的试卷,按全市统一学业考试时间安排,由各区组织考试并集中组织阅卷,其他科目由学校在6月20日前自行组织考试。准备升入高级中学的学生,必须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全部科目的学业考试。九年制盲校、聋校、弱智学校(班)以及随班就读的三类残疾儿童少年的毕业考核,由各校提出方案报所在区教育局批准后,由学校组织实施。 四、健全制度、注重效果 各区教育局要建立健全并实行严格的诚信制度、监控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强化管理,端正考风、严肃考纪,落实监管措施,保证学业考试工作组织严密规范。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全过程监督,预防和杜绝各种腐败现象,维护教育的良好形象,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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