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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各幼儿园:
为了加强对幼儿园教育教学用书的管理,有效地开展教育教学研讨活动,有利于整体提高我区幼儿教育的质量,防止和杜绝使用盗版用书,使幼儿园的办园行为更规范。依据省市文件精神和东西湖区《教育局关于规范全区学校教育用书的若干规定》(东教【2007】15号),结合我区幼儿园用书的实际情况,经过对教学用书的版本的筛选,确定了我区幼儿园幼儿用书的选用版本。现将幼儿园教学用书管理和教学用书征订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幼儿教师用书鼓励多种版本相互参考,灵活使用。为全面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精神,推进幼儿园课程改革,转变教育观念,倡导新的幼儿教育理念,将分科教学、主题教学和综合教学融会贯通,灵活使用,通过使用和实验,综合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活动能力,全面提高幼儿教育教学质量。
二、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用书的选用原则及目录
1、总的原则:以教育局普教科审定的教学用书为主,以其它有效版本(审定通过)为辅,兼顾部分幼儿园教学用书的特殊性,使我区幼儿园教学用书既相对统一,又具有多样性。
2、东西湖区幼儿园(学前班)用书选用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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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选用年龄 |
出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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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整体课程 |
3-6岁 |
湖北少儿出版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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豚豚幼儿活动包 |
3-6岁 |
武汉市教科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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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和谐发展课程 |
3-6岁 |
中央教科所 |
各幼儿园(学前班)可依据本园实际,在以上三个版本中选用一个作为常规教学的辅助用书。
三、有关规定
教材选用是一个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各幼儿园要认真切实地做好教学用书的选订工作。
1、各幼儿园在选订教学用书工作中,原则上在普教科规定的用书目录范围内选订。
2、教育集团或教育中心等有教学用书开发能力的幼儿园可继续使用本教育集团或教育中心编写教学用书,但必须将书目单送教育局普教科备案。
3、根据办园实际确需使用教育局提供的目录以外(有效版本)的教学用书,必须报请普教科审批备案后,由教育书刊发行社东西湖分社统筹配送。
4、凡未经教育局普教科审批,滥订、滥发、滥用不规范教学用书的幼儿园,一经查实,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的非等级幼儿园,将不允许参加等级评定,等级幼儿园取消等级资格,直至吊销办园许可证。
四、做好征订工作,保证服务质量
1、各幼儿园(学前班)应加强幼儿园用书征订工作的规范管理,避免劣质或盗版教学用书的使用。
2、幼儿园在征订之前要做好新生人数的调查统计,配合发行社的征订工作,比较准确地填报订数,以免因订数不准而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
3、教育书刊发行东西湖分社社每一学期召开一次幼儿教学用书征工作会议,布置好征订工作,确保教学用书按时、按量、按质送达各幼儿园。确因特殊情况造成教学用书或多、或少、或质量问题,分社应做好售后服务工作,做到多退少补,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4、各幼儿园在幼儿用书征订和使用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区教育局普教科或发行社反映,以利于在有效的时间内有效的解决问题。
5、各幼儿园在使用选订的教学用书的过程中,要依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结合幼儿园办园的特点和幼儿发展规律,开展教育教学的研究,要注重在使用和研究过程中检验教材的质量,为幼儿教育教学活动积累经验,为不断优化幼儿教育教学工作提出有价值的问题,也为以后幼儿教学用书的选订提供有价值的参考依据。
教育书刊发行社东西湖分社 联系人:李世敏 电话:83254345
东西湖教育局普教科 联系人:余四祥 电话:83893453
东西湖区教育局普教科
二OO七年六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