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区各学校、幼儿园:
现将《市教育局关于各级各类学校2007—2008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结束及暑假工作的通知》(武教[2008]3号)转发给你们,望仔细解读,认真贯彻落实。
东西湖区教育局普教科
二OO八年六月二十日
市教育局关于各级各类学校2007—2008学年度
第二学期期末结束及暑假工作的通知
武教[2008]3号
各区教育局,市属大中专院校,局直属中小学校、幼儿园:
现将2007—2008学年度第二学期期末结束及暑假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暑假及新学期开学时间
全市普通中小学学生于7月5日开始放暑假,新学期于9月1日(星期一)正式开学。中小学教师于7月11日开始休假,8月25日结束休假。
市属各高校放假及开学时间,由各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各校实际情况自行安排。中等职业学校7月15日放假,新学期于9月1日开学。广播电视大学放假及新学期开学时间按中央电大的统一安排执行。
各有关单位举办的职工学校、培训中心的专职教师,在暑假期间应安排不少于半个月的休假时间,具体时间由各校或培训中心根据实际自行安排。
幼儿园教职工轮休可参照普通中小学的教职工休假、时限予以确定。
各级各类学校行政人员和职工可适当安排休假。暑假期间,各学校必须安排行政人员值班。
本学期结束和新学期开学,应以校为单位举行简朴、庄重、富有教育意义的毕业典礼(散学式)和开学典礼。
二.学期结束工作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制定期末复习考试、学生评价鉴定、假期教师培训、暑期教育活动、安全教育防范、新学期新生入学等工作方案,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各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工作部门要在学生放假前及时动员部署,假期结束前认真作好总结,放假前后各项工作安排(方案)于7月1日前、暑期教育活动等工作总结于8月28日前,分别以书面形式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一)加强放假前教育教学常规管理
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加强课堂教学管理。要安排好放假前教育教学活动,按课表正常上课,不得赶教学进度或随意提前结束新课;要处理好考试学科与非考试学科的关系,考试学科不得以复习备考之名挤占非考试学科课时;要确保课堂教学质量,特别是非考试学科教师不得随意调课、缺课。
2.认真组织学年考试,提高教学管理水平。要指导教师和学生认真搞好复习备考工作,通过复习帮助学生梳理知识、巩固学习内容、解决疑难问题;要认真组织考试学科的期末考试和非考试学科的考核工作,加强组考、阅卷、评分和质量分析等各环节的管理,通过考试考核检查教学效果,促进教学质量进一步提高。
3.客观公正评价学生,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按照新课程理念认真做好学生期末评价鉴定工作,特别是要客观公正地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生评语要全面反映学生学习和成长过程,并能激励学生不断进步,避免公式化、教条化。
(二)加强教师和学生管理
1.加强教师培训和管理。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市教育局关于普通中小学(幼儿园)2008—2009学年度执行课程计划有关问题的通知》;扎实抓好教师培训工作,特别是要继续扎扎实实、认认真真地抓好《科学》、《历史与社会》等综合课程教师培训;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做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小结、研讨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师德教育,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和凝聚力;严格遵守学生“减负”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在职教师从事、参与有偿家教和违规办班。
2.加强学生教育和管理。放假前要加强学生假期学习与生活指导,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法纪教育、公民教育和禁赌、禁毒教育,教育学生模范遵守市民“十不”行为准则。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别是农村初中学校要在假期组织教师家访,积极开展家校、师生联系和劝学活动,依法做好“防流控辍”工作。
(三)加强学校内部管理
1.坚持开展减负爱生行动。各中小学要认真落实学生“减负”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的意见》(武教基[2007]55号)规定,不得违规在假期进行补课或以各种名目举办学科补习班、培优班;不得租借校舍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的文化补习班。暑假期间,初中毕业年级补课不得超过10天、高中毕业年级补课不得超过30天,每天均不得超过6课时。对违规的单位或个人,严格按规定实行责任追究。同时,将清理全市中小学生暑期课业情况,包括社会力量举办的各类文化补习班和培优班。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认真落实假期24小时值班制、师生外出活动审批制、事故发生上报制、校级值班干部带班制等工作制度。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教育系统安全隐患排查“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教办[2008]9号)和《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托幼机构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尤其是民办学校(幼儿园)的消防、饮食卫生、交通、校舍等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做好传染性疾病特别是手足口病防治及学生溺水防范、自然灾害事故应对防范、集体活动安全防范等工作,严防各种安全事故发生。各校(园)要利用假期搞好校舍及教学设施的维修保养,保持校园净化、绿化、美化。
3.各学校要按照市教育局和区政府的规定,认真实施“义务教育通知入学制度”,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2008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武教基[2008]16号)要求,切实做好小学、初中新生入学工作,确保全体适龄儿童少年都能按时入学。进一步加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入学管理工作,坚持免试入学制度,严禁违规招生行为。切实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当前抗震违救灾工作的通知》(武教办[2008]11号)要求,无条件接收所有来自地震灾区申请在汉就读的中小学生,高度负责、悉心妥善地安排好其学习与生活。
三.暑期教育活动及要求
(一)认真组织学生积极开展暑期教育活动,促进学校学习与社会实践相结合
1.组织开展“心系灾区,奉献爱心”系列教育行动。
2.组织开展“传播奥运理想,弘扬民族精神”教育活动。
3.积极参与四城同创“我知晓、我参与、我奉献”系列宣传教育实践活动。
4.组织开展“珍爱生命,健康成长”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5.组织开展“我运动,我健康”暑期阳光体育活动,继续做好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活动。
6.坚持开展免费参观校外教育场馆活动;继续开展“到学校上网去”——“153所中小学校计算机教室向中小学生免费开放”活动。开放时间为:7月7日—7月11日、7月14日—7月18日、7月21日—7月25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7.坚持开展中小学校和社区志愿“和谐共建、同心育人”活动。
8.深入开展“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文明过马路”、“小公民道德建设”、“创新素质实践行”、“延安精神进校园”、“亲情假日,回报父母”、“品名著经典,树雅行先锋读书活动”、“关心、关爱四川地震灾区来汉就读学生、身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农村留守孩子行动”形式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
9.组织市属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参加技能训练和技能比赛活动。
10.组织市属高校学生开展“地震灾区青年志愿者行动”、“科技•教育•卫生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
(二)强化管理,创新特色,确保暑期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各区、校要高度重视中小学生假期教育活动,按照全市统一要求,结合各自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力争做到有组织、有计划、有特色、有实效。
要认真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免费参观校外教育场馆活动,积极引导学生认真“看一看、做一做、想一想”,在校外教育实践中增长知识、培养兴趣、锻炼能力、提高素质。
要积极开展奥运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开展好《奥运英雄》读书活动,引导广大学生学习奥运知识,了解奥运、关心奥运、支持奥运。
要加强对学生暑期教育活动的组织管理,强化安全第一的思想,积极开展“遵纪守法、自护自救”和青少年儿童夏季溺水防范等教育,确保学生在暑期教育活动中身心安全;各种活动的组织开展,要切合学生的思想道德实际和身心健康发展需要,不增加学生和家长的负担。
市属中等职业学校要切实加强暑期留校学生技能训练和竞赛活动的组织与管理,坚决杜绝意外伤害事故,如有发生应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不得以训练和竞赛为名收取任何费用。
要加强对暑期活动的督查与指导。各单位要确定责任人员,负责汇总并及时向市教育局对口处室通报情况。
四.新学期开学工作
1.各区教育局于8月下旬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广泛、深入地宣传《义务教育法》,加大对家庭贫困学生和学习困难学生劝返力度,切实按照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要求,做好有关工作和“防流控辍”工作;各有关普通高中学校要按规定落实好“宏志生”资助政策;要紧密结合当前教育实际,全面部署好新学年工作。
2.各校要认真做好开学前各项准备工作,制定新学期开学工作预案。全体教职工要按规定时间到校上班,制定计划、提前备课,做好学生报到注册准备工作。开展教科书循环使用的各有关区、校,要在新学期开学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搞好校园环境卫生,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以整洁、干净的校园新面貌迎接新学期。
3.各校要加强教育行风建设,树立教育良好形象。一是严格遵守市教育局有关规定,严禁乱发资料,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为学生统一订购或要求学生(幼儿)购买和使用规定以外的图书和读物。二是做好新学期收费工作。严肃收费纪律,严格按照规定的项目、标准和程序收费,并张榜公布。三是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后,各校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摸底考试,不得编快慢班。
4.市属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级中学要切实落实、认真做好入学新生的军训工作。
二OO八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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