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检查方案
一、检查依据
根据委局领导要求和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2007—2008学年度工作要点及学籍管理工作要点。
二、检查时间
2007年9月—10月
三、检查对象
全市普通高中、改制初中学校及民办中小学
四、检查方式
由市教育局和区教育局学籍管理员,组成检查组对各区所属中小学进行抽查。
五、检查内容
机构设置、队伍建设、工作制度、入学管理、异动管理、毕业生管理、留守流动儿童入学管理、防流控辍管理、电子化学籍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学籍管理工作情况。
六、重点检查范围
1.改制初中;
2.省、市级示范高中;
3.民办高中。
六、检查程序
(一)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各区、校自查;
第二阶段:区教育局组织对所属中小学进行检查;
第三阶段:市教育局组织对全市中小学进行抽查。
(二)检查方法
1.各区抽查1—2所省、市级示范学校及改制初中、民办学校;
2.检查采取“听”:听取区教育局和学校的汇报:“二查”:查学校学生入籍、转学、借读及班额等学籍数据资料统计归档情况,并到有关学校教室了解班额:“三看”:看武汉市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升级情况及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辅助信息录入电子化学籍管理系统情况。
七、工作要求
各区、校要认真自查,并与9月17日前将自查报告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下载:学籍管理工作检查表
二OO七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