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全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检查方案
作者:  点击:  日期:2007-9-15 9:20:50

   

各普通高中、改制初中及民办中小学:

现将武汉市“全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检查方案”转发给你们,请你校按检查方案认真准备。做好迎检工作,并根据市局要求于912(星期一)将自查报告书面材料及表册报区普教科。

区教育局普教科

2007.9.14.

 

全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检查方案

一、检查依据

根据委局领导要求和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20072008学年度工作要点及学籍管理工作要点。

二、检查时间

20079月—10

三、检查对象

全市普通高中、改制初中学校及民办中小学

四、检查方式

由市教育局和区教育局学籍管理员,组成检查组对各区所属中小学进行抽查。

五、检查内容

机构设置、队伍建设、工作制度、入学管理、异动管理、毕业生管理、留守流动儿童入学管理、防流控辍管理、电子化学籍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学籍管理工作情况。

六、重点检查范围

1.改制初中;

2.省、市级示范高中;

3.民办高中。

六、检查程序

(一)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各区、校自查;

第二阶段:区教育局组织对所属中小学进行检查;

第三阶段:市教育局组织对全市中小学进行抽查。

(二)检查方法

1.各区抽查12所省、市级示范学校及改制初中、民办学校;

2.检查采取“听”:听取区教育局和学校的汇报:“二查”:查学校学生入籍、转学、借读及班额等学籍数据资料统计归档情况,并到有关学校教室了解班额:“三看”:看武汉市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升级情况及学生学籍基本信息、辅助信息录入电子化学籍管理系统情况。

七、工作要求

各区、校要认真自查,并与917日前将自查报告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下载:学籍管理工作检查表

OO七年八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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