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区教育局关于转发《2008年度武汉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作者:  点击:  日期:2008-3-31 9:19:17

全区各中小学:

现将《2008年度武汉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转发给你们,请各校联系实际,认真遵照落实。

东西湖区教育局普教科

00八年三月三十日

附:

2008年度武汉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落实教育部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公安部维护学校和幼儿园治安安全八条措施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深入学习贯彻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四城同创、构建创新武汉、和谐武汉的总体部署,继续围绕突出重点、专班专办、多方联动、长效管理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努力创建安全、文明、和谐、高雅校园,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工作目标
      1.
配合有关部门基本解决全市中小学校及周边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年初摸排的问题整治率达到95%以上,全市中小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达标。
      2.
进一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积极创建平安校园。全面落实教育部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六条措施和公安部维护学校和幼儿园治安安全八条措施,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覆盖面达100%;预防和打击校园暴力事件,努力构建学校治安防范体系,全市中小学校预防和打击校园暴力事件的应急机制完备。
      3.
加强警校共建力度,进一步落实并完善一校一警城管副校长法制副校长等警校共建工作制度。全市中心城区、远城区政府所在地及乡镇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覆盖率达100%,城管副校长覆盖率达85%,工作职责延伸到村小及教学点。
      4.
校车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符合条件的校车办证率达100%,努力确保校车运行安全。
      5.
巩固和完善全市中小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班工作制度等长效管理机制,严格履行整治专班职责,进一步完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绩效考评制度。
    
.重点工作
      1.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2008年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问题摸排整治,加强过程管理,着重围绕学校及周边存在的危害师生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违规经营网吧和商店、占道经营、不健康文化产品及非法出版物等问题开展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年初摸排的问题,年终整治率达95 %以上,争取达100%
      2.
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为抓手,努力建设安全、文明、高雅、和谐校园。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办发〔200525号精神深入开展安全文明建设工作的意见》(教党〔20069号)精神,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管理,发挥教育防范作用。以广大师生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工作重点,加强经常性矛盾纠纷的排查和调处,积极预防并坚决打击校园暴力事件,加大法制教育、安全教育工作力度,建设安全可靠的校园安全防护体系。
    3.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通知》(武综办发〔20073号)文件精神,严格校车审批及准入制度,进一步规范校车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出行安全。
      4.
进一步健全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问题综合治理工作会商和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合力作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5.
加强对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督导检查,协调督办有关学校及周边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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