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评选2007年中小学生“创新素质实践行”优秀作品的通知
作者:  点击:  日期:2007-5-28 8:17:43

 

全区各中小学:

    为了推进全区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向纵深发展,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07年中小学生创新素质实践行优秀作品的通知》(武教基[2007]30号)文件精神,请各校在68前完成创新素质实践行优秀作品校级评选工作,每校推荐1-2篇作品参加区级评选,区教育局普教科将在612前推荐12名学生参加市级评选,具体要求见市局文件。

                                       东西湖区教育局普教科

                                      00七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市教育局关于评选2007年中小学生创新素质实践行优秀作品的通知

武教基[2007]30

各区教育局,局直属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推进全市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向纵深发展,市教育局决定5—6月在全市中小学生中继续开展创新素质实践行优秀作品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评选对象

    全市小学、初中非毕业年级、高中学生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优秀作品。

    .评选依据

    《武汉市中小学生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综合评价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

    .奖项设置、名额分配、评选程序和有关要求

    (一)奖项设置和名额分配

    本次活动共评选一、二、三等奖优秀作品300篇,其中一等奖50篇、二等奖100篇、三等奖150篇。推荐名额原则上根据各区在校学生人数和开展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的实际情况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指标见附件一);各奖等小学、初中、高中学段学生的获奖作品数,原则上不少于该奖等分配名额的1/3

    (二)评选程序

    1.本次活动采取等额评比的方式进行,由学校进行初评,择优确定名单,并在校内公示3天,待无异议后,由学校向所在区教育局推荐。

    2.各区教育局对各校推荐上报的作品组织评审,按照市级推荐名额,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并在区内公示3天。评审工作结束后,将确无异议的评审结果按照奖等顺序,从小学至高中、低年级至高年级填报《全市2007年中小学生创新素质实践行市级优秀作品推荐名单一览表》(各1份,并提供用microsoft office Excel格式制成的软盘)。《一览表》经区教育局审核、盖章后,于612前按统一要求上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局直属中小学校按程序完成后直接报送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

    3.市教育局对各单位上报的评审结果予以复核认定,对确无异议的市级获奖学生,将予以通报表彰,并颁发证书。

    (三)作品要求

    各单位对参加本次活动的学生作品要按内容分文字作品类、信息技术类、发明创造类(各1份),按学段分小学、初中非毕业年级、高中的要求进行分类。所有评审作品的制作、研究周期不少于3个月。作品创作限1—3人以内,不得超过3人。其中,文字作品首页应注明作品名称、作品类别、学校名称、班级、学生姓名;信息技术作品须提供光盘、磁盘或U盘和创作意图、功能、使用的文字说明;发明创造作品须提供实物或模型和作品构思、使用的文字说明。所有推荐作品的印制、装订力求节俭。参评作品由各单位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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