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
现将实验操作考试监考教师培训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培训时间
4月16日(星期三)上午8:00-11:30
二、培训地点
吴二中和吴三中实验室。
三、培训对象
每校派一名有监考任务的教师分别到所监考学校参加培训(走中派一名教师到三中参
加培训)。
四、培训方式
参加区级培训的教师负责培训本校所有的相关教师,使其达到监考教师的要求。按考
试要求训练学生,力争人人过关。
东西湖区初中毕业生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
2008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