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区各初中、小学学校:
全区各初中、小学学校信息技术装备维护市场化运作已完成学校检测任务。教育局与中标的“阳光雨露”公司合同从08年6月1日起生效。为了落实合同的实施和明确责任界线,特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完成合同生效前的维修工作。合同生效前的维修费用
一律由教育局买单。具体作法是:以前期阳光雨露公司与学校共同检测的清单数量和价格为基础,由阳光雨露公司进行维修,阳光雨露公司向学校开具发票,学校向阳光雨露公司付款,学校向教育局据实开收据,教育局向学校拨款。更换下来的器件由学校按清单封存,经我站确认后再处理。
二、认真搞好维护数量的确定工作。阳光雨露公司将最终确认的学校完好信息装备清单交学校确认,学校有关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由阳光雨露公司转我站。
此项工作,关系到各校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政府采购法的严肃性,请各校领导高度重视,按教育局关文件精神和主要领导的讲话要求,搞好此项工作。
“阳光雨露”公司联系人:陈明生 电话:13377882219
东西湖区教育局仪器电教站
二00八年五月三十日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