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关于460津补贴发放的通知
作者:  点击:  日期:2007-11-7 16:14:17

为了提高教师待遇,经区政府研究决定:补发义务教育阶段在职教师1——8月的津补贴;同时增发高中教育阶段在职教师津补贴,按在职教师每人每月460元的标准发放,发放时间为07年元月——12月津补贴。

以上两项补贴资金,请各学校财务人员于11月底到局计财科核拨。

 

 

 

 

东西湖教育局计财科

2007-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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