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农场中、小学: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秋季国家免费教科书退费工作的通知》(教财[2007]21号)、 《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上报2007年秋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数等有关基础数据的通知》(鄂教助[2007]3号)要求,我区2007年秋季学期国家课程教科书退费专项资金已下拨,此项资金专门用于2007年秋季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国家课程教科书退费。根据我区2007年秋季统计数据,享受退费的小学生12369人,退费资金715160元(一——二年级学生40元/人,三——六年级学生65元/人);享受退费的初中生7059人,退费资金882375元(七——九年级学生125元/人)。具体退费明细表附后,请各单位看到通知后到计财科划拨。
为了确保国家免费教科书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现将有关退费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要及时足额落实退费专项资金。各学校在收到国家课程教科书退费专项资金后足额发给学生。
2、各学校要成立工作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工作时间表,认真核实应退资金,确保在收到专项资金后7个工作日内将学生缴纳的国家课程教科书费用全部如数退还,做到“收多少、退多少”。同时,不得向学生预收2008年春季的教科书费用。
3、规范操作,认真落实。学校要建立专门的台帐,详细记录退还教科书费用的学生人数、名单、数额以及当事人签收等情况以备审核和检查。对流动学生的退费工作,尤其要高度重视,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办法,确保落实到人,不得遗漏。学校要通过公示栏、公示墙等方式,将退费政策和退费情况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教育局将协调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对退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发现有滞留、挪用、克扣、贪污国家免费教科书专项资金以及弄虚作假的行为,要追究有关部门和领导的责任,并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请各学校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全力以赴做好2007年秋季学期国家课程教科书的退费工作。
下载:2007秋季教科书退费明细表
东西湖区教育局计财科
2008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