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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教科书2007年退费相关统计通知
作者:  点击:  日期:2007-12-11 8:41:50

各中小学:

接省教育厅、财政厅《关于上报2007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数等有关基础数据》的通知,从2007年秋季起,中央对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为落实好此项工作,请各学校于1213日之前填写《免费教科书2007年退费相关统计表格》(点击下载),以Excel电子表格形式发送到计财科。 计财科邮箱地址: dxhjyj_jck@163.com

附: 1、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上报2007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数等有关基础数据的通知》

2、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地区中小学校不得收取2008年春季教科书费的紧急通知》

东西湖区教育局计财科 2007年12月10

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上报2007年秋季学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数等有关基础数据的通知》

各市、州、县和神农架林区教育局、财政局,江汉油田教育事业集团:

经国务院批准,从2007年秋季学期起,中央对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从2008年春季学开始,免费提供地方课程教科书。目前,各地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外,其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已交费购买了2007年秋季学期的教科书。为此,中央决定,对已缴纳2007年国家课程教科书的费用予以退还。为落实好国务院要求,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秋季国家免费教科书退费工作的通知》(教财[2007]21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纳入国家免费教科书退费的对象,为2007年秋季学期免除学杂费的全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所有中小学生(包括交纳教科书费流出本地的学生)。各地的上报数,还应2007年事业年报统计口径一致。

二、中央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退还的2007年秋季免费教科书资金,是指国家课程教科书费用,国家免费教科书范围件附件三。

三、各市(州)、县(市、区)要按照国家课程教科书的实际价格和2007年秋季学期实际在校学生人数,准确测算需退还学生的资金,并填报《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在校学生和国家课程教科书价格统计汇总表》(见附件一)和《湖北省2007年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在校学生花名册》(见附件二)和《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科书分年级价格情况统计表》(见附件三)。附件一至三已挂在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页http://zzpt.e21.edu.cn/index1.php通知公告和保障办网页http://bzb.e21.edu.cn/下载专区

四、各县(市、区)教育局、财政局需在20071213日前将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报市、州教育局、财政局汇总(附件三只需报电子文档),市、州教育局和财政局需于20071220前,将汇总情况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同时报电子文档)。联系人: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占素芬,联系电话:027-87328025;电子信箱:dkzh_hu@163.com 这次国家免费课程教科书退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迫,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务必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精心组织,确保做好退费前的有关基础性工作。有关学生数、教科书价格数,务必真实、可靠,严禁虚报、漏报,如故发现此类弄虚作假行为,将追究有关部门和领导责任,并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附件一: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在校学生和国家课程教科书价格统计汇总表

附件二:湖北省2007年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在校学生花名册(小学)

附件三: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科书分年级价格情况统计表(小学)

附件三: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国家课程教科书分年级价格情况统计表(初中)

00七年十二月一日

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地区中小学校不得收取2008年春季教科书费的紧急通知

鄂教基函[2007]16

各市(州)、县教育局,神农架林区教育局、财政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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