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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东西湖区高级中等招生工作意见
作者:  点击:  日期:2007-4-20 10:51:30

东招[2007]04

    东西湖区2007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要以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改革评价制度和高中招生办法、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坚持“保持稳定,局部完善,突破重点”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努力做到招生考试工作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促进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利于促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圆满完成工作目标。

一、招生计划

2007年全区普通高中计划招生2070人,其中吴中:招生594人,指令416人(含招宏志生5人),三限生178人,吴中面向全区招艺术特长生50人(音乐20人,美术30人);吴四中招生1066人,指令960人,三限生106人,面向全区招体育特长生20人。睿升学校招生200人;中太学校招生210人。综合高中:区职校计划招生200人(其中音乐特长生50人,美术特长生100人)。职业学校类:全区计划招生1708人。其中区职校招生1300人(其中面向市外招生480人);武汉市护理学校计划招生300人(其中面向市外招生100人);金山工贸学校招生108人(今年停招,该计划转区职校),东西湖区普通中专招生280人(其中面向市外招生120人),全区初中毕业生升学率力争达到85%

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今年继续实行指令和“三限生”两类招生计划,单校“三限生”计划的比例按省级示范和一般高中分别不得突破该校招生总计划数的30%10%

吴家山中学将继续按课改区招生办法实行招收免试分配生政策,分配生按学校指令性计划的20%确定名额(83人),具体招生条件按市文件执行。被确认的分配生只参加中考报名,不参加考试。

吴家山中学继续实行招收推荐艺术特长生和“宏志生”,区职校综合高中招生艺术特长生,吴家山四中今年招收20名体育特长生。体育特长生、艺术特长生和“宏志生”的条件及实施办法,见市2007年初中毕业学生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特长生和“宏志生”均需参加中考。

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计划、专业、代码、校址、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电话等统一向社会公示。

二、报名、填报志愿办法与招生范围

今年我区初中毕业生约有4343人。凡初中毕业生均须参加中考报名,统一采集相关信息。考试实行毕业、升学“两考合一,一考多用”。

(一)报名

1.具有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学校集体报名。

2.户籍在武汉市、学籍在外地,要求回我区升学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以及我区的往届生,持户口和相关证件到区招考办单独报名;户籍在外地、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和其它借读生,申请在我区参加中考升学的毕业生,由就读的学校或借读学校报名。

(二)填报志愿

考生考前分类报名填报志愿。报名时,考生分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两类填报升学志愿。

1.报考中等职业类学校的考生,可在中等职业类学校中(综合高中除外)选择学校填报在相应的志愿栏内;

2.报考普通高中类学校的考生,愿意直接选择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的可在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中,选择一所学校填报在普高类的提前批志愿栏中。选普高类的考生可在省级示范高中选择一所学校;市级示范高中、省级示范高中分校和大专院校附中可选择两所学校;一般普通高中(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和综合高中可选择三所学校,填报在相应志愿栏内,此外,还可填报两所中等职业类学校志愿。在填报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志愿时必须相应填写“是否愿意录入三限生”、“是否同意调剂录取”。

3.实行推荐生办法。具有体育后备人才推荐生、体育特长推荐生、艺术特长推荐生资格的考生第一志愿必须填报对口招收的学校。不对口填报的,视为放弃其资格。

4.报考特色高中学校体艺特长班或报考相关中等职业特色专业的学生,在报名前必须按有关文件的规定,参加相关部门或者学校组织的测试或面试取得资格后方可填报相应的志愿。

5.具有“宏志生”资格的考生,未在相应批次的第一志愿中填报有招收“宏志生”资格的学校,视为放弃其资格。

(三)招生范围

中心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含大专院校附属高中)、综合高中,面向中心城区招生;新城区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综合高中面向所在区招生。

武汉市民族中学、华中师范大学附属一中、武汉外国语学校、民办普通高中、普通中专学校和有往宿条件的其它中等职业学校可面向全市招生。根据教育部关于外国语学校招生可单独提前进行的规定精神,拟报武汉外国语学校的初中毕业生(武汉实验外校毕业生除外),需参加该校报名前组织的英语测试,测试成绩前200名的(测试成绩由市招考办通知下发)有资格填报该校志愿(单独填报)。中考后,与武汉实验外校毕业生一同划线提前录取。

(四)其他

1.考生报名时必须由本人填写市招考办印制的“2007年武汉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资料袋”和“报名志愿卡”,任何人不得代替考生填报或涂改,更不能限制考生选择报考类别和志愿。

2.报名、填报志愿时间:5812

3.中考考试收费按省、市物价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4.享受优录的考生,其资格认定的各类审核表和名单,由各认定资格的部门或学校报名前报送市、区招考办。

三、考试与评卷

学业考试内容、办法、时间及各项要求见《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武汉市2007年初中毕业年级学生学业考试方案的通知》。

考生持准考证参加文化课考试。准考证号只用于考试,报名号用于报名建档、公布成绩和录取。报名号与准考证号的使用功能及编排见《2007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号与准考证号统一编码模式的规定》。

考试组织按《武汉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务工作手册》规定执行。今年各考点英语科目考试设置备用考室。

阅卷工作在市(区)教育局领导下,由市(区)基教处(科),市(区)教研部门,市(区)招考办共同组织。具体安排安排另文通知。

考生的考试成绩由考生毕业学校通知考生。考生考试成绩以等级方式呈现,语文、数学、英语、科学成绩为A+ABCD(不合格)五等,思想品德与历史成绩为ABCD(不合格)四等。体育成绩分为ABC三等。为了便于录取,根据招生计划、各学科特点,在分等的基础上各科再分若干级,并对每个级别赋予相应位置值,各单科位置值之和为总位置值。公布成绩时,不公布原始分数,以考生单科成绩等级和位置值呈现,同时公布各科等级分数区间。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复查文化考试成绩。

四、划线

录取前分别划定六条资格线(按考生学业考试成绩的位置值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划线):省级示范高中;市级示范高中、省级示范高中分校、大专院校附属高中;一般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综合高中;中等职业类学校等录取资格线,前三条线中心城区统一划定,新城区分区划定,后三条线全市统一划定。

五、录取

录取工作分类、分批进行。

录取工作采取局域网网上录取的方法。各类高级中等学校要严格按政策、按计划、按批次、按志愿录取。

招生录取以考生学业考试成绩的位置值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共同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具体办法是:按考生学业考试成绩的总位置值(即各科位置值相加之和)排序,总位置值小的考生排在总位置值大的考生前面;若总位置相同,则语、数、外三科位置值之和小者优先;若还相同,则按综合素质评定等级的高低排序;若还相同,学科高等级数量多者优先;若还相同,按语数外单科顺序的位置值排序。经过以上排序还有相同者,在征求招生学校意见的基础上,进行计划调整招录。

报考中等职业类考生提前批录取。江大实验师范学院列入此类,并优先录取,由学校组织面试。

报考普通高中类考生,按计划、批次、考生志愿、考生成绩录取。录取时,先录提前批志愿的考生和具有“宏志生”资格的学生。每批次招生学校在资格线上先录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二志愿考生中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再考虑后面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考生中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录取下一志愿考生,若按志愿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可在该志愿批次资格线上录未被录取、且愿意调剂的考生。每一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按下一批次志愿录取。在第三批次中填报了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志愿、资格线上未被所报考的学校录取、且愿意调剂到其它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考生,可由各区招生部门统一安排到指定的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予以录取。有招收三限生计划的公办普通高中,在录取时先录取指令计划生源,后录三限生。招生学校在录取三限生时,在该校录取位置值上,按位置值从小到大依次录取,但不得超过学校录取资格线的3个位置值。

经测试认定资格的体艺特长推荐生,在每一批次前录取。达到各批次资格线的考生,按指令计划录取。在资格线上未完成招收体艺特长推荐生计划的招生学校,根据招生学校的意见确定录取名单,按“三限”计划,其位置值从小到大依次录取,但不得超过本批次资格线的3个位置值。

培养体育后备人才试点校招收体育推荐生,按不超过一般公办普通高中资格线的4个位置值控制,以指令计划录取。

科学实验技能操作考试不合格者,普通高中将实行降等录取。无正当理由未参加科学实验技能操作考试者,普通高中不予录取。

按志愿录取的考生,不得无故退录。

对于少数在资格线上按志愿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经批准,可在资格线上征集志愿录取考生。

高中毕业生、往届生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要求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市招考办将按相关程序办理录取手续。除集中录取外,市招考办将在912月内每月一次办理注册录取手续。

各普通高中录取结果须在校内公示,并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可通过武汉市招生考试网(www.whzkb.cn,www.whzkb.com)查询。

被录取的考生纸介质档案的领取办法另行通知。

六、优录加分的项目及加分标准

考生的优录加分按权重(具体转换权重标准另发),转换成相应位置值,计录到考生的总位置值中。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位置值减1.6参加录取:

1.烈士子女、兄弟姐妹;

2.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位置值减0.8参加录取:

1.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

2.毕业年级参加“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经全市评选认定的前80名应届初中毕业生;

3.初中阶段获国家发明专利的学生;

4.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初中毕业年级获市“女生优胜奖”的学生。

(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升学成绩总位置值减0.4参加录取:

1.毕业年级参加“创新素质实践行”活动,经全市评选认定的第81名至500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初中阶段市艺术小人才比赛一等奖获得者;

3.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台湾籍考生和侨眷中高级知识分子子女、少数民族子女;

4.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的独女户、双女结扎户的子女。

(四)其他

享受优录的考生报名前要填写优录审核表,审核表由考生毕业学校初审,报区、市教育局基教(科)处或体卫艺(站)处审核或市(区)有关部门审核认定,所有优录考生的名单录取前需公示,市招考办在录取时据此优录。

同时具备几种优录条件(含推荐生)的考生,只能享受一种,不累计。

若同时具有推荐生资格又具备优录条件的考生,未被相应推荐学校录取,其推荐生资格将失效,在参加其他学校录取时可享受优录政策。

优录的审核手续在报名前办理完毕,过时不予补办。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七、加强领导,严密组织,确保招生考试工作有序进行

各单位要牢固树立为考生服务、为学校服务的思想,切实加强对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领导,坚持依法治考、依法治招,保证招生考试各项政策的落实。做到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资格线、录取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人民群众对招生工作的监督,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各尽其责,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加强对招生政策的宣传,指导考生填好志愿,引导考生合理分流,要切实尊重考生的报考志愿,维护志愿的严肃性,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考生志愿,强制学生填报志愿。招生学校必须按政策、按计划、按考生志愿招生,坚决制止违规招生。切实做到志愿填报讲诚信,学校宣传讲诚信,招生工作讲诚信。

要坚决制止招生乱收费。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收费,各级招生部门不能以任何借口,擅自增加收费荐目,提高收费标准。

各初中学校要大力加强考风考纪的宣传、教育。组考学校要严格按照《考务手册》组织考试,规范管理,严防试卷泄密;有阅卷任务的学校要加强阅卷工作的保密性,保证公平性,提高准确性,切实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

要加强招生队伍建设,提高招生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决不允许利用职务之便进行任何违反招生纪律的活动。认真耐心地做好招生考试期间信方接待工作,全心全意为学校和考生服务。

此工作意见的解释权在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二〇〇七年四月十日

 

 

 

 

 

 

 

 

 

 

 

 

 

 

 

 

 

 

 

 

 

 

 

 

 

 

 

主题词:教育   招生   管理   意见

报:区政府张区长。

送:区招委委员,区教育局各领导。

发:各初中学校,职业学校,中专学校                   

东西湖区招生考试办公室          〇〇七年四月二十日印制

共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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