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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小学、幼儿园:
近一段时间以来,我区学校、幼儿园通过不断加强手足口病的防控工作,在疫情防控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为控制手足口病疫情蔓延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当前手足口病防控工作形势仍十分严峻,我省多个地方相继出现了危重病人。根据学校、幼儿园在前一阶段的工作情况,我们发现有些单位在晨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为了进一步规范晨检工作,现就下一阶段的晨检提出以下要求:
1、进一步加强晨检工作的领导,建立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晨检工作的落实。
2、规范晨检的操作过程,严格按照省卫生厅制定的“学校、托幼机构防治手足口病晨检规范”(见附件)开展工作。
3、认真做好晨检记载,及时整理归档。
4、严格落实对因病缺课学生和身体感觉异常学生的追踪调查工作,一个不漏的查看每一个学生病历原件中医生签名后的诊断结果。对于情况特殊或不明的学生,学校、幼儿园应派人上门或上医院调查清楚。
5、实行零报告制度。如果晨检中有异常情况,必须在每天上午10:00时以前报体卫艺办公室和辖区卫生部门;晨检中没有异常情况的,应该在每天下午16:00时以前向体卫艺办公室报平安。
另外,以下附件中的几个材料是转发《湖北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手足口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鄂卫发[2008]43号)中的几个方案,请各单位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东西湖区教育局体卫艺办公室
2008年5月30日
附件:晨检工作规范单击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