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竞赛时间:2006年10月29日—30日
(如日期有变待通知)
二、竞赛地点:区职业技术学校
三、参加单位:1、各中学独立组队;2、小学以各办事处集体组队(其中走马岭办事处以原新沟办事处小学组为走马岭办事处代表队一队,原走马岭小学组为走马岭代表队二队;新沟镇办事处代表队以原荷包湖办事处小学组为新沟镇办事处代表队一队,原新沟镇小学组为新沟镇办事处代表队二队;径河办事处以原三店办事处小学组为径河办事处代表队一队,原径河办事处小学组为径河办事处二队);其它小学独立组队。
四、竞赛分组: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
五、竞赛项目:见(附表1)
六、报名办法及要求:
1、各单位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初中、小学组男女运动员各8名,高中组男女运动员各10名。
2、高中、初中组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每项限报3人,可兼报接力。
3、小学组比赛只设全能项目,每单位每项限报3人,每人限报1项。
4、运动员必须是思想要求进步,文化课考试成绩合格,经医生检查证明身体健康,有正式学籍,户口在武汉市的在校学生。
5、年龄规定:参加高中组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参加初中组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参加小学组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6、运动员必须按规定参加相应组别的比赛,不得以大充小,也不得以小顶大。体工队队员、集训队员及大学预科班学员不得参加比赛。
7、各单位下载的报名表必须按要求填写,经本单位审查盖章后,一式二份于9月27日之前报体卫艺办公室,逾期报名1天(截止日期为9月27日)扣总分1分,一经报名不得以任何理由变更。
8、报名时每人交1寸登记照二张,办理运动员证,没运动员证不得进入赛场比赛。
七、资格审查:
1、各单位必须提供参赛运动员学籍软盘和户口进行审查。
2、运动员将严格运动员资格审查工作,对一切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情况予以严肃查处,取消该单位团体总分并通报全区,没收其保证金。
3、大会将坚持在赛前、赛中及赛后对运动员资格进行审查,凡对运动员的资格及年龄有疑异者,举报者除提供确凿证据外,还需向大会提供申诉报告,及缴纳200元申诉费方可受理,胜诉者方可退还申诉费。
八、竞赛办法:
1、比赛采用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小学组比赛按三项全能的比赛办法进行。每名运动员可选择一个全能项目参加比赛,以主项成绩按60%、副项平均成绩按40%计算全能总分。总分相等的主项成绩优者名次列前。
3、各项目根据报名人数决定赛次。
4、运动员号码按(附表2)分配方法执行。
5、投掷器械重量及跨栏高度和栏间距离见(附表3、4)。
九、计分、录取、破记录及奖励办法:
1、单项录取,中学采取前6名(不足6人减1取录),若只1人报名,不设项目比赛,按7、5、4、3、2、1计分;小学录取前10名(不足10名减1录取)按20、18、16、14、12、10、8、6、4、2、计分,全能及接力加倍计分。
2、接力项目:小学、初中录取前6名,高中减1录取。
3、团体总分:小学、初中录取前6名,高中减1录取。
4、破市中、小学生记录加14分,破区中、小学记录加7分,达二级运动员等级加7分,小学达三级运动员等级加7分。
5、团体总分(男女总分之和)获前6名的给予奖励;单项或接力项目给予成绩证书。
6、实行单项及接力项目达到录取线才能录取名次的办法,否则,只承认成绩不承认名次。
十、大会设《体育道德风尚奖》。
十一、经费均由各单位自理。
十二、各单位将自备2×3米队旗一面,并组织由领队、教练、运动员参加入办事处式。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表1:中 学 组 竞 赛 项 目 表
|
项
目
组
别 |
100米 |
200米 |
400米 |
800米 |
1500米 |
3000米 |
5000米 |
100米栏
栏 |
110米栏
栏 |
跳
高 |
跳
远 |
铅
球 |
铁
饼 |
标
枪 |
三
级
跳
远 |
4×100米
接力 |
4×400米
接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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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
中
组 |
男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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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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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中
组 |
男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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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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