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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2-2007年度东西湖区中小学优秀音乐、美术教师的通知
作者:  点击:  日期:2007-6-21 11:08:45

各中、小学:

为表彰在我区中小学艺术教育教学、教研领域中做出突出成绩的音、美教师,激发广大教师积极参与课程改革的积极性,根据省、市的有关精神,我区将开展评选优秀音乐、美术教师的活动,并选拔优秀教师参加市级评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从事中小学音乐、美术教育教学工作的专职教师和教研员

二、评选条件

1.       具有正确的政治思想,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教学和教研工作,工作勤奋,教书育人,以高度的责任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参与课程改革,积极参加市、区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当地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和良好的社会声誉。

2.       了解当前教育改革趋势,具有教高的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从事音乐、美术教学在5年以上,近几年在教育教学、教科研方面成绩突出并获得以下成果(至少三个方面):

1)       在教育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1——2篇或教案2——4篇;

2)       教学论文在市级以上的评比中获二等奖或区级评比中获一等奖;

3)       在区级以上教研活动或学术会议上作专题讲座、报告、论文交流。在市级以上教研活动或学术会议上做过交流,并得到同行专家和教研部门的好评;

4)       在市级以上优质课评比中获二等奖或区级评比中获一等奖; 

5)       执教市级以上公开课、展示课、研究课一次或执教区级公开课、展示课二次;

6)       辅导学生在市级以上正规竞赛中(由教育行政、业务部门组织)获一等奖。

3.       市、区学科带头人、优秀青年教师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三、评选办法

1.       由各校组织评比,推荐音、美教师各一名参加区评。全区按参评人数的40%进行表彰。在区评的基础上,好中选优,择优上报

2.       参评人员应如实填写“东西湖区中小学音乐、美术教师推荐表”并附荣誉证书复印件,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于200773前交体卫艺办公室进行评审,过期不予参评。

四、参评教师应呈报的材料

1.       东西湖区中小学优秀音乐、美术教师推荐表。

2.       教学教研实绩证明材料和科研成果复印件(证明材料和复印件需加盖学校公章)。

东西湖区体卫艺办公室

2007621

点击下载: 1.东西湖区中小学优秀美术教师推荐表

          2.东西湖区中小学优秀音乐教师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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