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校:
现将各级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校认真组织落实,并于12月30日前直接上报国家学生体质测试网。
东西湖区教育局体卫艺站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武汉市教育局文件
武汉市体育局文件
武教体卫艺[2007]12号
市教育局、市体育局转发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
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文体局,市属大中专院校,局直属学校:
现将《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7]8号)转发给你们。根据省教育厅、体育局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国家和省的文件精神,广泛进行宣传,指导学校开展《标准》的实施工作。同时要给予人力、物力和财力上的支持,保证《标准》的顺利实施。
二、根据国家和省的要求,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应全面实施《标准》,考虑到我市农村学校的实际困难,2007年,我市《标准》实施的范围为市属大中专院校、中心城区所有学校和新城区乡镇中心以上学校,农村偏远学校延期至2008年实行。
三、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学习和钻研《国家学生健康标准解读》,严格按《标准》规定的测试时间、测试办法、测试项目和年级组别,每年按时组织对学生进行测试,并按时报送测试数据。
四、按照国家关于选测项目由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原则,经研究,2007年,我市《标准》测试的选测项目为:一、二年级组为沙包和立定跳远,三、四年级组为仰卧起坐和跳绳,五、六年级组为400米(50米×8往返跑)、仰卧起坐和50米,初中、高中(含中专)、大学组为800米(女)、l000(男)、实心球和50米。
武汉市教育局办公室
2007年10月23日
湖北省教育厅文件
湖北省体育局文件
鄂教体艺[2007]9号
省教育厅省体育局转发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
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教育局,体育局(文体局),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在认真总结实施《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试行工作的基础上,对原《(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行了修改和完善,正式颁布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现将《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的通知》(教体艺[2007]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的实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从促进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是国家和民族未来的大事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教体艺[2007]8号文件精神,加。强对《标准》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实施工作领导机构,认真学习和掌握《标准》的实施办法和要求,确保2007年我省所有学校全部实行《标准》,并做好数据管理和按时上报数据的工作。
二、要进一步端正教育思想,把贯彻实施《标准》作为落实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学校体育,增强学生体质的重要工作来抓,把对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的科学评价,作为推进学校体育工作科学化的重要手段,作为学校教育工作评优表彰的基本条件:作为教育督导、体育教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指标,作为体育课程和体育考试的重要内容之一。
三、要把实施《标准》的工作与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紧密结合起来,围绕掌握和实施《标准》及组织开展有关体育项目的学习和练习,通过体育课、早操、课间操、课间与课外体育活动等形式,广泛开展校园群众性的“全员参与、达标争优,强健体魄"的体育活动,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的落实。学校要以实施《标准》工作为契机,加大学校体育器材和体育设施的投入,努力改善学校体育场地条件,保障学生对体育活动和体育资源的需求,配备测试工作必须的、合格的体质健康测试器材,保证测试工作的科学规范。
四、要认真学习和钻研《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解读》,严格按照《标准》规定的测试时间、测试办法、测试项目和年级组别,每年按时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测,并向国家报送测试数据。要严格执行标准登记卡、成长记录或素质报告书,为每位学生建立健康档案,并作为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省教育厅、省体育局将每二年组织一次对各市、州和高等学校实施《标准》情况的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各地也应定期检查本地学校的实施工作情况,定期公布测试结果。
五、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安全保障制度,落实安全责任割,在开展体育活动和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前,对体育场地、器材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杜绝伤害事故的发生。要认真做好学生的健康检查工作,对生病、因病或伤残学生实行缓测或免测。各地和学校要加强对测试工作的监督和检查,规范测试数据的管理,事实求是的做好数据上报工作,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处分。
六、根据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教体艺[2007]8号文件要求,并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2007年各高等学校必须实行《标准》,并按时向教育部报送测试数据。各地确有困难不能在2007年实施《标准》的中小学校,必须请示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以各市州为单位于6月底前,将不能执行《标准》的学校名单,报省教育厅核准同意后可以延期至2008年实行。
七、各市州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教体艺[2007]8号文件和省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标准》的具体工作方案,并于2007年6月底前报省教育厅备案。
附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通知
湖北省教育局
湖北省体育局
二00七年五月十一日
教育部文件
国家体育总局文件
教体艺[2007]8号
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实施
《国家学生体质德康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体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体育局:
《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自2002年试行以来,各地认真组织推广试行,取得了稷好的经验。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在认真总结试行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新的形势对《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进行了修改和完善。现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筒称《标准》)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标准》自发布之日起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施,确有困难不能在2∞7年实《标准》的学校,须请示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同意后可以延期至2008年实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须将延期实施《标准>的学校名单报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备案。
二、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标准>的具体实施计划,并于2007年9月1日前报教育部备案。
三、自2007年开始,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每两年组织一次对各地实施《标准》情况的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附件:1.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
二00七年四月
附件1:
国家学生体质腱康标准
一、说明
(一) 为贯彻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切实加强学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提高体质健康水平,特制定本标准。
(二) 本标准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在学校的具体实施,是国家对学生体质健康方面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全日制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学生。
(三) 本标准从身体形态、身体机能、身体素质和运动能力等方面综合评定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是促进学生体质健康发展、激励学生积极进行身体锻炼的教育手段,是学生体质健康的个体评价标准。
(四) 本标准将测试对象划分为以下组别:小学一、二年级为一组,三、四年级为一组,五、六年级为一组,初、高中每年级各为一组,大学为一组。小学一、二年级组和三、四年级组测试项目分为三类,身高、体重为必测项目,其他二类测试项目各选测一项。小学五、六年级组,初、高中各组,大学组测试项目均为五类,身高、体重、肺活量为必测项目,其他三类测试项目各选测一项。选测项目每年由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在测试前两个月确定并公布。选测项目原则上每年不得重复。
(五) 学校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本标准的测试,本标准的测试方法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解读》(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中的有关要求进行。
(六) 本标准各评价指标的得分之和为本标准的最后得分,满分为1 OO分。根据最后得分评定等级: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分~89分为良好, 60分一74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成绩每学年评定一次,按评定等级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见附表1-5)。学生毕业时体质健康标准的成绩和等级,按毕业当年得分和其他学年平均得分各占50%之和进行评定。因病或残疾免予执行本标准的学生,填写《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见附表6)。
(七) 本标准由教育部负责解释。
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价指标与分值
|
组别 |
评价指标(测试项目 |
分值 |
备 注 |
|
小学一、
二年级 |
身高标准体重 |
20 |
必 测 |
|
坐位体前屈、投沙包 |
40 |
选测一项 |
|
5 O米跑(25米×2往返跑)、立定跳远、跳绳、踢毽子 |
40 |
选测一项 |
|
小学三、
四年级 |
身高标准体重 |
20 |
必 测 |
|
坐位体前屈、掷实心球、仰卧起坐 |
40 |
选测一项 |
|
50米跑(25米x 2往返跑)、立定跳远、跳绳 |
40 |
选测一项 |
|
小学五、
六年级 |
身高标准体重 |
10 |
必 测 |
|
肺活量体重指数 |
20 |
必 测 |
|
400米跑(50米×8往返跑)、台阶试验 |
30 |
选测一项 |
|
坐位体前届、掷实心球、仰卧起坐、握力体重指数 |
20 |
选测一项 |
|
5 O米跑(25米×2往返跑)、立定跳远、跳绳、篮球运球、足球颠球、排球垫球 |
20 |
选测一项 |
|
初中、
高中、
大学
各年级 |
身高标准体重 |
10 |
必 测 |
|
肺活量体重指数 |
20 |
必 测 |
|
1 000米跑(男)、800米跑(女)、台阶试验 |
30 |
选测一项 |
|
坐位体前屈,掷实心球,仰卧起坐(女)、引体向上(男)、握力体重指数 |
20 |
选测一项 |
|
50米跑、立定跳远、跳绳、篮球运球、足球运球、排球垫球 |
20 |
选测一项 |
注:身高标准体重测试项目为身高、体重,肺活量体重指数测试项目为肺活量,握力体重指数测试项目为握力。
三、《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评分表(另附)签字。
点击下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