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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中小学校开展2007年冬季群众性体育锻炼活动的通知
作者:  点击:  日期:2007-11-16 10:20:44

关于在全区中小学校开展2007年冬季群众性体育锻炼活动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积极推进中小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和群众性体育活动的开展,促进学生体育健康水平的提高,在全区中小学校开展冬季群众性体育锻炼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保证冬季群众性体育锻炼活动的开展

冬季是开展群众性体育锻炼活动的最佳时期,在这一时期开展群众性体育锻炼活动对培养学生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和顽强拼搏、勇于进取、克服困难的意志品质有着积极促进作用。各单位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这一活动的意义和作用,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要制定活动计划,并督促检查,切实保证冬季群众性体育锻炼活动的开展。

二、积极宣传,广泛动员广大中小学生投身到活动中去

各学校要积极开展宣传活动,调动广大学生参加活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对学生进行冬季体育锻炼知识、安全知识的教育,发动广大中小学生参加冬季体育锻炼。各学校要为活动的开展创造条件,在活动时间、内容、场地器材等方面予以保证和落实。

三、认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体育锻炼活动

冬季群众性体育锻炼活动应以象征性长跑活动为主要内容,组织学生参加长跑活动(中学生每天不少于1000米,小学生每天不少于800米)。在开展长跑活动的基础上,要积极开展跳绳、踢毽、跳皮筋活动。此外,要结合学校实际,广泛组织开展篮球、排球(软式排球)、足球、乒乓球、拔河、健身操、趣味体育等小型多样的体育活动,把群众性体育锻炼活动逐步推向高潮。

四、开展竞赛活动,促进冬季体育锻炼活动深入开展

各学校要在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锻炼活动的基础上,组织举行长跑、“三跳”比赛等竞赛活动,区教育局体卫艺办公室将于1125日和1228日分别举行“三跳”和迎新春冬季长跑比赛(规程附后),以推动冬季群众性体育锻炼活动的深入开展。

OO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2007年东西湖区中小学生“三跳”比赛竞赛规程

 

一、比赛时间:小学组1127日上午8;30(星期二)

              中学组1127下午150

二、比赛地点:吴家山一小

三、参加单位:各中小学校

四、比赛项目:

1、初中、小学男、女团体速度跳绳:运动员必须采用双摇跳的形式参赛。办法是:双脚起跳后自双脚后沿身体旋转720度为一个周期,成绩计算为一次。每人比赛三分钟内所跳“双摇”次数为个人成绩,单跳一律不计成绩。以全队成绩之和为团体成绩。

2、小学组男、女团体踢毽:参赛队员采取“盘踢”方式进行,即:采用左右脚内侧原地交替盘踢的形式,可任意一脚先踢,毽的高度不低于腰部,毽触地为一次失误,可再踢,以左右脚盘踢各一次为一个计数单位,如踢的次数相同则以失误少者名次列前。每人比赛时间3分钟,场地半径为2。以全队成绩之和为团体成绩。

3、初中组男女团体踢毽:运动员以传统的踢“剪”方式进行比赛。即:采用左脚或右脚踢“剪”,毽的高度不得低于腰部,每人比赛时间为3分钟,中途失误和踢出场外均可拾起,毽在场内重新开始。比赛以踢的次数多者名次列前,如次数相同则以失误少者名次列前。以全队成绩之和为团体成绩。

4、小学团体跳橡筋:比赛时间为6分钟,评分要求为:团体橡筋要活泼、健康、符合少儿特点(10分);要围绕橡筋跳5个以上的不同队形图案(10分);跳橡筋时要有3种以上的跳法(10分);橡筋要有“三关”高度,即腰关、肩关、天关(10分);在图形转换中有80%的队员在跳(10分);造型不能脱离橡筋(10分);动作整齐,动静协调(10分);以健身为主,有音乐伴奏,节奏感强(10分);综合印象:运动服饰符合冬季特点,运动员精神面貌好,表现力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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