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校工会:
根据《教师法》、《劳动法》的有关规定,落实教职工工作的休息和休养权益,促进广大教职工的身心健康。经区教育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区教育工会将于近期组织部分先进教师开展暑期休养活动。
一、休养对象及条件
各学校2006年以来获得市、区各类荣誉称号的先进教师。基本要求身体健康无严重疾病。
二、经费开支
参加休养人员的经费按有关规定在原单位报销。
三、名额分配
每校可报1—2名先进教师。
四、休养时间、地点、费用
7月下旬:庐山三日游,700元
7月下旬:扬州、镇江、南京四日游,800元
五、报名时间
2007年7月10日以前各校将报名表及费用一同交区教育工会办公室。
区教育工会将根据线路和报名的人数进行适当调整变动。
东西湖区教育工会
2007年7月2日
点击下载:1.2007年暑期先进教师休养报名表
2.2007年困难教师申报表
备注:1.教师五项技能比赛的方案及前三名(一般小学前一名)于7月10日前交工会。
2.教师节慰问困难教师名单于7月10日前报工会办公室(每校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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