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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总结经验 全面推广
试点评估工作结束后,我们对三个农场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以及评估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回顾与总结。根据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文件精神,我们在全面回顾、认真总结“点”上评估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制定了《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实施街道办事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并由区政府办公室以文件(东政办【2006】16号)的形式签发给各街道办事处(截止2006年4月,全区农场经重组合并后全部改为街道办事处)。这份文件的签发意味着我区区域性的街道办事处教育督导工作已经全面展开。根据规划第一轮评估于2007年全部结束。今年我们安排了将军路、长青、新沟镇三个街道办事处参加区评,并从前期评估的三个试点农场中挑选出走马岭街道办事处(农场体制改革后更名)参加市先进教育乡(镇)的评比。
今年的评估,我们很注重发挥三个试点农场的示范辐射作用,首先,我们分别请三个试点场的有关领导为今年参评街道办事处的领导及职能科室(部门)负责人,介绍了他们在履行教育职责以及迎检过程中的一些好作法,以及应注意的问题。随即,我们还组织今年参评街道办事处各职能科室(部门)的同志与试点场各职能科室(部门)的同志对口交流,明确教育职责权限、范围及如何履行。其次,我们组织今年参评街道办事处负责资料整理的同志到走马岭街道办事处学习材料整理。目前,我区街道办事处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已步入常规化、制度化轨道。
当然在评估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带有倾向性的问题。例如:
1、认识不清。部分街道办事处领导对此项评估工作认识不清,缺乏“教育先行、科教兴街”意识,只热衷抓经济工作,一提到教育便抓脑壳。
2、职责不明。部分街道办事处对其应履行的教育职责始终不够明确,特别是随着“农场体制改革”、“学校剥离”的运行,有的街道办事处领导便产生了错误的想法,认为既然教育已剥离出街道,街道就不再有教育职责,也就不存在履行教育职责了,教育的事情就可不再管了。
3、落实不力。部分街道办事处缺乏建立落实街道教育工作职责的长效机制,缺乏组织保障、制度保障,导致街道教育工作职责落实不力。
我们在评估的过程中,尽管还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有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有在座各办事处领导的大力支持,我相信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我区街道办事处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一定会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