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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西湖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教育局局长——王清华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国发[2003]19号)和《武汉市实施乡(镇)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武政办[2004]135号)的文件精神,我区依据《武汉市实施乡(镇)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武政办[2004]135号)的评估细则,于2004年先对辖区内三店农场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了评估,于2005年又对辖区内走马岭、慈惠两个农场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了评估。我区的评估工作按先选点试评、制定评估方案、再逐步铺开的评估思路进行。在前两年的评估经验上,2006年3月,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制定了《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实施街道办事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东政办【2006】16号),此文件为我区全面实施街道办事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奠定了基础,我们的具体做法为:
一、调查研究 明确步骤
我区农场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于2004年启动,为了搞好评估工作,我们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首先明确了评估的基本步骤。
评估前,我们通过走访农场领导,深入学校调查发现:部分农场领导只知道农场要负责发放场办教师的工资和维修校舍,缺乏全面的教育职责意识,对于教育职责涉及的职能科室(部门)也不太清楚;更谈不上按国务院、省、市文件要求,全面履行其教育职责。针对这种状况,为了促进农场全面履行其教育职责,搞好评估工作,我们首先宣讲国务院、省、市的相关文件精神,帮助农场领导及相关职能科室(部门)明确其相应的教育职责,以及履行教育职责的重要意义和不履行教育职责所应追究的责任。
我区由12个国营农场,一个工业园区,一个街道办事处(农场体制改革前)组成。国土面积495.51平方公里。12个农场分布较广,有的与城区一堤之隔,有的紧邻孝感、黄陂,有的与蔡甸隔江相望,农场间距离最远的达38公里。由于农场规模大小不一,地域差异导致的经济和教育发展差异很大,而且农场面临体制改革(当时区委区政府已明确表示农场体制两年内全面改革),基于以上原因,我们将评估工作确立为三个阶段:一学习宣传、明确职责阶段;二选点试评阶段;三全面开展评估阶段。
二、学习宣传 明确职责
第一阶段,我们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开展了一些深入细致的工作:一是由区委区政府组织各农场认真学习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系列文件;二是将《武汉市实施乡(镇)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中农场的教育职责分解、细化到具体科室及具体的人;三是与农场领导及责任科室(部门)负责人,讨论责任分配中的一些疑惑问题。
我们认为:农场教育督导评估工作离不开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与支持。我们牢牢抓住了这一点,在工作中,始终积极主动争取领导。为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原区教育督导室主任叶金成同志在反复学习、深刻领会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系列文件精神实质的前提下,多次专程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汇报、请示工作。区委区政府经研究后,联合召开了由农场党政“一把手”参加的农场教育督导工作专题会议。会上,当时分管教育的副区长马翠珍同志代表区政府传达了国务院、省、市关于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系列文件。区委主要领导还强调指出: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农场党政“一把手”要带头落实教育工作职责,要积极主动配合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搞好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并宣布将教育督导评估的结果,作为考察农场主要领导政绩或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农场领导的主动配合、积极支持,使我区农场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有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这也是我区农场教育督导评估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并能够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宝贵经验之一。
为了帮助农场领导、职能科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