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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各校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的基础上,省招办将于2005年3月上中旬派抽查组对成人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并对全省成人高校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情况予以通报。
十二、录取工作纪律
1、 各招生院校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我省制定的成人高校招生政策,严格按照录取工作规程开展录取工作,自觉接受和配合省招办的监督检查,维护录取工作的严肃性。同时,各招生学校也要发挥校内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校内自我监督,建立自我约束机制。
2、各招生院校应严格按照省招办制定的《湖北省2004年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计算机管理办法》开展工作,特别是对本单位上网操作人员,要切实加强教育管理,增强其纪律观念和保密意识,服从现场调度和管理。对违规操作、违反纪律者,所在单位应及时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者,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3、所有参加录取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录取工作人员守则》,廉洁自律,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干扰。对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违反招生录取纪律、徇私舞弊者,各单位应认真查实,严肃处理。
十三、本细则由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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