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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04]17号)、《关于做好200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4]38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4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鄂教学[2004]30号)有关文件规定和有关会议精神,为确保全省2004年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我省2004年成人高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二、本细则适用于经教育部、省教育厅批准,在我省下达了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计划,并经省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的招生学校和专业。省招办按计划管理权限对全省成人高校招生生源计划实行分类管理。即:按照教育部审批件执行或调整部委属院校、外省属院校在鄂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的审批件执行或调整湖北省属院校在鄂招生计划。在集中录取开始之前,省教育厅依据招生院校上线生源状况、办学条件等情况,将有关省属院校的生源计划一次性调整到位。
三、湖北省2004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省招委和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由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并组织实施。录取期间,成立由省教育厅领导、厅办公室、监察室、发展规划处、高等教育处、高校学生处、教师管理处和省教育考试院、省招办等处室负责人参加的“湖北省2004年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全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研究讨论成招录取有关政策问题和重要事项,重大问题及时汇报。省教育厅纪检组、监察室向录取现场派驻监察员,负责对全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四、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管理体制。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试成绩达到投档分数线的考生中,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同时负责对遗留问题的处理。省招办在录取时根据招生政策对招生学校录取名单进行审核,对其录取工作予以监督,对不符合招生政策的情况予以纠正。
五、2004年湖北省成人高校招生采取现场局域网方式进行网上录取。为保证网络运行安全,维持录取工作秩序,省招办对录取办公场所实行封闭管理,录取工作人员须凭证出入。录取工作结束时,省招办在湖北招生信息网(http//:zsxx.e21.edu.cn)上公布录取结果,供广大考生上网查询。
六、录取工作日程安排
1、11月10日至12日,开展成人高校录取工作人员网上录取技术培训。培训期间向各成人高校公布其各层次、各专业上线生源和可调剂生源情况。
2、11月10日至12月10日,参加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网上调整工作。
3、11月16日之前,接收各成人高校报送的投档比例报告、加试专业课合格考生信息库及有关录取要求。
4、11月20日,上午召开2004年全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会,传达贯彻教育部2004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录取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部署我省成人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布置成人高校新生资格复查工作等;下午召开招生院校录取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会,具体布置集中录取阶段工作。
5、11月21日至12月3日,开展集中录取工作。 所有招生院校参加。
6、12月20日至26日,开展调剂录取工作,解决录取中遗留问题。有关招生院校参加。
7、2005年3月上中旬,省招办抽查招生院校新生资格复查工作情况。
七、录取工作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省招办在录取现场设立信息管理组、计划统计组、录检组、综合组等4个录取工作机构。其主要职责如下:
1、信息管理组:负责搭建网上录取网络;参与网上录取系统技术培训;汇总、整理和统计录取数据;按规定程序向学校投档;保证网络系统运行畅通;维护网络和信息安全;为招生院校提供网上录取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
2、计划统计组:负责复核院校生源计划;审核下达院校录取执行计划;审核院校计划执行情况;实施计划调整方案;统计、分析和上报录取信息;提供录取工作进度表等数据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