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了有效规范地搞好学校信息装备的维修,保证学校信息装备的正常使用,教育局采用市场化运作的方式,由中标公司根据维修合同对学校信息装备进行维修,现招标工作已经完成,为了落实此项工作,特制定此细则。
一、维修服务主要内容
(一)维修服务项目:1、台式计算机及附属易耗品(包括鼠标、键盘);2、服务器;3、网关;4、投影及多媒体电化教室配套器材(多媒体教室);5、路由器、交换机及校园网。
(二)维修责任界定:公司按百分之百完好率投标,履行合同前,中标公司对各校第一条所列的服务项目进行全面检修登记,检修所产生的费用由各校承担,不计入合同总费用。登记第一条的服务项目数量作为核定最后中标总费用的依据。合同生效后所发生的一切维修、维护、更新零部件的费用由教育局按合同统一付费,学校不另付费用。
(三)合同履行年限:一年。
(四)中标公司服务职责:1、接到故障通知2小时内响应;2、定期巡检;3、保证第一条所列的服务项目正常运转;4、更换零部件必须是全新的,且技术规格及参数不低于原零部件;5、合同满一年结束时,第一条所列服务项目的设备的完好率为百分之百;6、培训网管员。
二、学校、教育局维修管理职责
(一)学校职责
1、学校指定分管领导和专(兼)职网管员各一名负责维修的管理工作。制定维修的管理制度并上墙。
2、分管领导负责考核公司履行合同情况,签置付款意见。
3、网管员配合中标公司维修工作。①学校专(兼)职网管员负责与维修技术人员联系维修事宜,向公司维修人员发故障维修通知。②负责管理本校信息装备。③建立维修档案。④鉴定所换零部件并保存公司更换下的零部件,协助分管领导具体考核公司日常履行合同情况。⑤参加公司组织的业务培训。⑥确认维修过程及合同满一年后的完好率。
(二)教育局仪电站职责
1、负责考核中标公司对全区中小学维修服务履约工作。负责向中标公司负责人反馈各校对公司履约的意见,并经局领导审核签署按合同付款意见。计财科负责付款。
2、教育局仪电站负责考核各校分管领导、网管员履行职责情况,并提出考核奖励意见,由局领导审核后下发奖金、通报表扬等。
东西湖区教育局
二OO八年五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