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教育局: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应用工作的意见>和<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应用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鄂教基[2006]2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组织学习《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应用工作的意见》和《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应用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应用的任务和要求以及各部门工作职责,并结合本区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的政策和措施。
二.各区要认真落实远程教育工程的各项应用要求。要充分发挥设备的作用,保证远程教育教室使用率达到或超过省定标准。要重视教学资源的建设和应用,凡配备了VPN设备的学校都要能通过武汉教育信息网的VPN虚拟专网访问湖北教育网台卫星教育节目,收看或下载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并应用于日常的教育教学之中。有上网条件但没有配备VPN设备,同时也没有安装卫星接收设备的学校,要及时与市教科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联系,以尽快解决不能收看和下载湖北教育网台卫星教育节目与教学资源的问题。
三.各区要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应用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和标准,在今年9月前,完成对本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项目学校的评估。评估结果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联系人:刘世芳,联系电话:65608471,E-mail:whjylsf@163.com。市教育局届时将组织人员对评估工作进行检查。
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农村 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应用工作的意见》和 《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 育应用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鄂教基〔2006〕26号
各市、州、县、神农架林区教育局:
为全面推进我省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应用工作,现将《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应用工作的意见》和《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应用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并就贯彻执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应用工作的意见》和《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应用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是我省加强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应用的重要文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远程教育工程对提高农村教育质量,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的重要意义,明确远程教育工程应用的任务和要求,研究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的政策和措施。
二、明确职责,共同推进远程教育工程应用。远程教育工程应用涉及到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教学研究、教师培训、电化教学、教育督导等方面管理部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文件要求,成立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形成共同推进远程教育工程应用的合力,不断提高应用水平。
三、认真落实远程教育工程的各项应用要求。各地要充分发挥远程教育在提高课程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新农村建设等方面的作用,保证远程教育教室使用率每周达到20课时。当前要认真抓好利用《空中英语课堂》,在农村小学开设英语课的要求,保证每所农村小学三年级开设英语课。
四、组织开展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项目学校评估活动。各地要在今年内,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应用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和标准,对农村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项目学校开展评估,评估结果报省教育厅远程教育工程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