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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步骤
1、“三无”学校
(1)学校对照《湖北省“无乱收费行为、无不良教师言行、无重大安全事故学校”创建活动考核验收细则》,进行自查自纠。自评合格,向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申报“三无”学校考核验收;
(2)区督导室和区教育局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学校我进行考核验收,并经过公示确认合格的学校,授予XX年度“三无”学校称号。
2、人民满意的教育乡(街、镇)
(1)乡(街、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在所辖中小学校全部达到“三无”学校标准,并通过乡(街、镇)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后,可向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申报“人民满意的教育乡(街、镇)”考核验收;
(2)区督导室和区教育局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乡(街、镇)进行考核验收。经过公示确认合格的,授予 XX年度“人民满意的教育乡(街、镇)”称号,并作为申报市级“教育先进乡(街、镇)”的基础条件。
(3)市教育局将“人民满意的教育乡(街、镇)”的考核验收与乡(街、镇)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结合进行,并在创建的基础上评选市级“教育先进乡乡(街、镇)”。
3、人民满意的教育区
全区将认真进行自查自纠,积极开展创建活动。中心城区在所辖区中小学校全部达到“三无”学校标准,新城区在所辖乡(街、镇)全部达到“人民满意的教育乡(街、镇)”标准,并通过区级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后,可于每年5月31日前向市教育局申报“人民满意的教育区”考核验收;市教育局组织有关处室和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并按照省里有关规定,在每年7月31日前向省教育厅申报“人民满意的教育区”的考核验收。
(二)考核验收办法
“三无”学校、“人民满意的教育乡(街、镇)”、“人民满意的教育区”每年考核验收一次,采取听、查、访、谈等方式收集信息。注重创建过程,突出工作实效。
1、听取申报单位关于创建活动的情况汇报,查阅有关资料;
2、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访谈学生、家长、社区及相关行政部门;
3、检索教育收费信用记录和信访记录,查对有关投诉核实情况;
4、广泛引入社会评价,组织问卷调查,并在武汉教育信息网进行网上投票,多途径征集市民意见;
5、公示考核验收结果。
五、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要站在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把创建“无乱收费行为、无不良教师言行、无重大安全事故学校”、“人民满意的教育乡(街、镇)”、“人民满意的教育区”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工作,与督政督学、文明创建、教育行风建设、“家长评校、学生评教”活动紧密结合,扎实推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主题创建活动。
(二)切实加强领导,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对主题创建活动的领导。要成立专班,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制定实施意见,建立工作责任制。创建工作要做到“四个注重”,即一是要注重广泛性,以点带面,推动整体;二是要注重过程性,瞄准目标,夯实基础;三是要注重实效性,不走过场,扎实工作;四是要注重持久性,常抓不懈,持之以恒。
(三)加强宣传,大造声势,充分发挥新闻媒全、互联网的作用,使人民群众积极参与主题创建活动,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争取人民群众的支持和监督,不断提高主题创建活动的参与面和参与水平。考核验收的结果应及时予以公示,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应迅速组织人员调查处理,凡经调查确有违纪违规的学校和乡(街、镇),不得授予“三无”学校、“人民满意的教育乡(街、镇)”的称号。
(四)加强督查,建立主题创建活动的督查通报制度。市区教育督导部门要把主题创建活动与对区、乡(街、镇)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有机结合起来,坚持标准,突出重点,加强对主题创建活动的过程指导、督导检查及考核验收,及时通报情况,总结、推广经验,督促整改,提高工作水平和质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