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室通知] 东西湖区教研室10月教研活动安排表(中学)  9/28
[普教科通知] 关于开展绿镜头—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摄影大赛活动的通知  9/26
[督导室通知] 关于印发《东西湖区学校督导评估申报表》的通知  9/25
[办公室通知] 干部任职公示  9/25
[办公室通知] 关于上报参加崔其升校长学术报告会人数的通知  9/24
[教研室通知] 关于组织我区中学生参加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的通知  9/24
[教研室通知] 市信息技术教学“送教下乡”展示交流活动通知  9/24
[办公室通知] 关于开展东西湖区2008年“文明用语示范岗”、 “文明用字示范街”、“语言文字规范化示  9/23
[教研室通知] 08年东西湖区小学生劳动技能竞赛活动方案  9/22
[工会团委通知] 工会会议通知  9/22
[教师工作科通知] 关于继教证书发放的通知  9/22
[普教科通知] 区教育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东西湖区2008年全国科普日活动的通知》(东科普发[2008]1号  9/21
[普教科通知] 会议通知  9/21
[普教科通知] 区教育局关于转发《关于开展“我最喜欢的案例”网上投票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9/21
[普教科通知] 区教育局关于转发《东西湖区2008年“知识工程”少儿读书系列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9/21
[办公室通知] 近期重点工作布置和“两项工程”工作表彰会通知  9/19
[勤办房管通知] 紧急通知  9/19
[办公室通知] 办公室会议通知  9/18
[体卫艺通知] 体育学科教师赛课通知  9/18
[体卫艺通知] 2008年下半年美术学科主要教研活动安排表  9/18
 
 
用户:
 
密码:
 
首页->教育导航->督导室->文件汇编->正文
东政督[2006]2号: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对街道办事处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通知
作者:  点击:  日期:2006-12-15 11:32:22
 

东政督[2006]2

东西湖区人民政府对街道办事处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的通知

 

将军路街办事处、长青街办事处、新沟镇街办事处:

根据《武汉市实施乡镇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方案(试行)》(武政办[2004]135号)和《东西湖区实施街道(办事处)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方案》(东政办[2006]1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巩固“两基”成果,构建和完善街道办事处教育管理新机制,服务新农村建设,促进各街道办事处切实履行相应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职责,推进我区教育环境的不断改善和我区教育事业健康、快速、持续、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于1219日至21日,分别对将军路、长青、新沟镇三个街道办事处的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估团人员名单

  长:邹进文(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团长:叶金城(区教育局党委书记)

王清华(区教育局局长)

肖俊元(区政府督导室副主任)

  调:朱红旗(区督导办公室主任)

唐瑞祥(区督导办公室干部)

第一组:魏振元(市督学、区副处级干部)

        李汉文(区教育局教研室副主任)

          峰(区教育局教师工作科科长)

          阳(区教育局计财科干部)

        黄瑾琳(区教育局勤办主任)

第二组:万文栋(区副处级督学)

        舒国刚(区教育局监审科科长)

        唐文勇(区教育局房管站副站长)

          锐(区教育局团委书记)

        汪耀进(区教育局仪器站副站长)

第三组:饶进先(市督学、原督导室主任)

        李荣炎(区教育局教研室书记)

        杨晓章(区教育局职成科科长)

        余建菊(区教育局教师工作科干部)

          义(区教育局教研室干部)

二、时间与人员安排

1219       将军路街办事处      第一组人员

1220       长青街办事处            第二组人员

1221       新沟镇街办事处      第三组人员

三、工作程序

1、听取街道办事处主管领导自评报告。

2、查阅有关资料。

3、察看中小学校、成人学校、幼儿园和学生实习基地,检查公安、司法等政府职能部门。

4、形成督导评估意见。

四、工作要求

1、街道办事处要做好迎检的各项准备工作,加大对辖区内各类教育的工作力度,以督导评估为契机,把为教育办好事,做实事,转变为自觉履行政府职责,切实担负起对辖区教育的管理职能,站在实践“三个代表”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尊师重教,优化辖区教育环境,促进辖区内各类教育均衡和快速发展。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反对弄虚作假,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即认定为不合格。要切实做好评估后的整改工作,并于一个月内向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递交整改报告。

2、参加督导评估的同志要认真学习市评估标准,按照各自分工,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公正客观地开展工作。要善于从各种信息中发现被评对象的工作成绩和经验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整改意见和对策,并认真填报有关数据和表册,写出评估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1页  1  2  

 
主办单位:武汉市东西湖教育局 网站维护:东西湖教育信息中心
联系电话:027-83219783   E-mail:dxhedu@dxh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