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政办〔2007〕113号
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东西湖区开展全区中小学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办事处、园区),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区直各单位:
区教育局、区纠风办拟订的《东西湖区开展全区中小学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已报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东西湖区开展全区中小学民主评议工作
实 施 方 案
(区教育局 区纠风办 二○○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开展全市中小学民主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07〕141号)要求,区教育局、区纠风办拟于2007年9月至11月对全区中小学集中开展一次民主评议活动。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中纪委第七次全会、省纪委第十一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紧紧围绕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以规范教育收费为重点,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为核心,以社会广泛参与为基础,将中小学民主评议工作与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活动结合起来,通过民主评议,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招生和收费行为,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推进全区教育系统行风校风建设的广泛开展,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东西湖服务。
二、评议对象和内容
(一)评议对象
全区所有公办中学及吴家山地区公办小学,区级重点评议10所中小学校。
(二)评议内容
1、规范办学、招生、收费行为工作情况
(1)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各项政策,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确保向贫困家庭中小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2)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取消了学具费、校服费、保险费、体检防疫费等代收费及存车费、热饭费、饮水费等服务性收费项目,是否违反规定向学生强行推销保险并收取费用等,是否存在其他违反规定加重学生经济负担等问题。
(3)是否存在开办“校中校”、“校中班”,或借办分校、实验校等名义按民办学校运行机制高收费的行为。
(4)是否存在以办义务教育阶段重点班、实验班、补习班等名义额外向学生收费的行为。
(5)是否违反规定在义务教育阶段擅自组织招生考试,或者以不正当手段抢挖生源。
(6)公办普通高中是否严格执行了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
(7)规定招收农民工子女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是否切实保障了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与本地学生一视同仁的收费政策。
(8)是否在校园醒目位置对收费项目、标准、政策依据等内容进行公示。
2、征订和使用教材、教辅资料情况
是否存在使用盗版、盗印和非法出版的教学用书和教辅资料现象;是否强制学生统一购买教辅资料、课外读物、报纸、杂志等。
3、师德师风建设的情况
是否有违反《武汉市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
4、校务公开及民主管理的情况
是否依法实行民主管理并按要求进行校务公开。
5、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和回复情况
是否按政策解决并及时回复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评议方法和步骤
民主评议工作分3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阶段(2007年9月)
2007年9月中旬,召开全区民主评议中小学工作会进行动员,成立工作专班,细化工作方案。所有参评学校要组织学习有关文件,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认真对照评议内容和标准,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并将其贯穿于民主评议工作的全过程。要开展千名教师家访和万名学生评教评学活动,要开展向优秀教师桂贤娣学习的活动。重点评议学校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向社会公布评议热线电话,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征求意见,结合学校的现状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边查边改。同时,要向社会作出加强校风建设和德师建设的公开承诺。 |